2021年度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和参与维护全县道路(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参与全县道路交通检查(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正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四)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管理。负责对全县各类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办理驾驶员考核发证、转籍、异动手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
(五)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七)监督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做好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交警大队现有干部职工64人,领导人数2正5副;宁远县交警大队内设机构16个;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室、车管股、车辆管理所、交管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处罚中心、驾管股、科技股、巡逻中队、政工室、指挥中心、执法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451.6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72.08万元,增长31.72%,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2021年度支出总计4451.6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72.08万元,增长31.72%,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451.6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1.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51.67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163.5万元,占48.6%;项目支出2,288.17万元,占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51.6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72.08万元,增长31.72%,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51.6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072.08万元,增长31.72%,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5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33.74万元,增长92.05%,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5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1.14万元,占26.98%;公共安全支出2,163.5万元,占48.6%;交通运输支出1,087.03万元,占24.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9.94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451.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51.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9.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0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及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16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项目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系统及人员经费调增。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087.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74.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9.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1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9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1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增收节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6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57万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增收节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21万元,占39.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69万元,占60.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20个、来宾3,020人次,主要是交通安全宣传及信防维稳、乡村振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9万元,主要是执法用车燃料费及维修维护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17.93万元,增长250.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建设电子抓拍及人员调资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会议费28.9万元,用于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管理科学技术规划和组织推广,人数3,000人,会议内容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管理科学技术规划和组织推广;开支培训费4.7万元,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培训,人数1,000人,培训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5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逻用车及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445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5万元,项目支出2288.1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加强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
3.严控“三公”和重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在去年的基础上不增长。
4、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
5、经济效益。全力保障了辅警工资、五险支出。
6、社会效益。按月对大队辅警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勤、工作表现等发放工资,助力于辅警队伍的稳定、弥勒公安交警工作的长远 发展及弥勒市的社会稳定。
7、行政效能: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提升辅警工资待遇,研究制定了辅警绩效考核办法等,进一步完善考评监督机制,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和绩效考 核,更大的实现辅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