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监督实施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宁远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做好驻宁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宁远县应急管理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61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时人员1人(其中:办公室1人);领导职数1正5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内设股室12个,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内设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办、森林消防事物中心。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和物质保障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办、森林消防事物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14.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02.2万元,增长39.8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2,114.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02.2万元,增长39.8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4.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1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5万元,占29.54%;项目支出1,489.86万元,占70.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14.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02.2万元,增长39.8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4.3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02.2万元,增长39.8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2.2万元,增长39.82%。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1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14.3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4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114.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95.60%,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5.22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29.1万元,支出决算为5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4.4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1.43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2.37万元,支出决算为82.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4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9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9.24万元,支出决算为89.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投入。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预算科目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8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预算科目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预算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万元,占60.3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39.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7个、来宾950人次,主要是省、市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是公车保险、维修、油料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6万元,增长61.27%。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应急管理局会议费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强执法会议、防事故工作会议、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灾减灾工作会议、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人数约500人次,内容为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工作、防汛抗旱工作、防灾减灾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98%。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21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5万元,项目支出1489.86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不断压实各级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高位推动,今年县委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5余次。建立健全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等制度23项。分行业成立12个专业安委会,指导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2021年度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针对重点时段出台了30余份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文件,系统性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防控责任,并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年度和半年度绩效考核评,在全市率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治巡察内容,巡察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二是坚定不移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对照市委“八个一律”硬性措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宁远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了领导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个一”工作,重点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每月“一排查、一交办、一排名、一通报”工作,并要求各乡镇(街道)每月上报100个以上隐患,今年市安委办累计交办给我县288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相关县直部门排查上报县安委办问题隐患747处,整改到位741处,整改中6处。集中开展各类驻点督导、隐患排查治理等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7月份,我县成立了19个乡镇(街道)联点督导工作小组,制定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总体方案,各小组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领域分别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督导20个乡镇(街道)开展为期110余天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在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行动敢于“亮剑”,深刻汲取全国及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聚焦关键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深刻汲取“1.31”、“3.17”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办法,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隐患,在县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加强安全投入,用于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盔带风暴”行动为抓手开展严打严控,重点打击无证非法驾驶、酒后驾驶、超载、骑摩托不戴头盔等行为,今年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057起,其中酒后驾驶148起,醉酒驾驶100起,超员418起,超载451起,涉牌涉证3403起,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2796起,“鬼火”摩托车96起。二是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根据市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59 个突出问题,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宁远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方案梳理58个重点突出的问题,划分15 个行业领域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到人、倒排工期,实施挂图作战,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个有”的要求,制定每周有行动月计划,大力督促乡镇每天有巡查,落实其属地管理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四个一”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今年县安委办集中交办隐患747处,整改到位741处。今年以来,我县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突出,排名靠前,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57家,下达现场检查文书949家,整改复查509家,查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37起,立案33起,处罚52689元,有效地震慑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防灾减灾工作。防汛方面,在全县设立了20个乡镇备灾点,配备了帐篷、棉被、救生衣等必要的救援救灾物资,近两年来,我县向中央、省争取救灾资金近1700余万元,全部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及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全县目前共排查出防汛安全隐患58处,县防办把隐患问题清单全部下发交办到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现已整改到位的56处,其余2处因资金问题和其他客观原因也正在积极整改之中,对的确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已采取了果断有效的防范措施。我县共组建了13支303人的防汛应急队伍,主要包括水利、交通、住建、电力、通信等部门的专业技术支撑,每个乡镇(街道)成立了20人以上的防汛应急抢险队伍,今年以来,开展涉水涉洪工程设施和危险区防汛应急演练52次,参加了全市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圆满完成了各类任务。今年书记和县长共主持召开防汛视频调度会2次,下发防汛会商通报3期,组织召开全县防汛会商会议5次,启动县级Ⅳ级应急响应2次,共发布预警信息29862条。5月19日,我县遭遇突发性特大暴雨袭击,全县紧急动员,紧密会商,全力组织防汛救灾工作,县委书记肖质彬第一时间调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县级Ⅳ级应急响应后,各乡镇(街道)、县防指成员单位协同作战,开展救援行动,全县共投入救灾救援力量2385人次,没有垮一库一坝,没有出现因灾人员死亡情况。抗旱方面,今年6-7月份,共40天无降雨,全县部分乡镇(街道)已出现轻旱,为有效应对当前及将来全县的旱情形势,预防和减轻旱情损失,统筹资金,落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由县防汛办牵头,组织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由分管防汛抗旱的分管副局长带队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急需建设的抗旱水利设施工程进行为期三天的全面核查。防指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每天调度各乡镇(街道)的抗旱动态、中小型水库的蓄水情况、各村的旱情形势和饮水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好旱情信息报送。森林防火方面,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超6小时的森林火灾,特别是清明节假期期间,全县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在春节、清明节特护期,按照“县级督查、乡镇巡查、村级设卡守点”的部署,全县近8000名镇、村干部、党员、基层工作人员在各进山入口设卡守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日在县电视台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播放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和电视飞字幕,通告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印发宣传资料30万余份,群发短信50万余条,警示木牌2000余块;在高速公路出口树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2块,在重点区域新树立中型永久性宣传牌20块;自主拍摄防火宣传片,组织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防指成员单位出动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播放《禁火令》,利用“村村响”广播《禁火令》内容,实现防火宣传全覆盖。同时改变以往“单独作战、各自为阵”的模式,由条块化管理向网格化管理转变,对全县所有山林实行网格管理,全县共组建了200人的护林防火专职巡逻员和589名生态护林员,由当地乡镇统一调度进行护林防火巡逻巡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火情;组建了两支2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专业队伍,12支(共120人)县级半专业队伍,依照处置就近原则,按照东南西北中科学布局;各乡镇林场均组建了20-30人的半专业队伍,一旦发生火情可以快速出动、积极扑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在县主要公路及重点区域开展防火巡查督查。
(三)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队伍建设方面,3月份,我局制定了《2021年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春季训练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专业教官,分成教学、保障、安全管理三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按要求组织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40人开展50天的综合训练,采用理论和实操相结合、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向野外救援,水上救援,信息救援,破拆救援,消防救援等方向综合性发展。乡镇应急管理方面,乡镇机构改革均己完成,设立了应急管理站和消防站,明确了4至6人的专职消防员,每个乡镇明确了森林防灭火、防汛救灾等30人左右的专业或半专业队伍。对应急能力建设需达标的6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现场核查验收,并进行了评分排名,验收中发现有的乡镇基础条件较好,如舜陵街道办事处配置了应急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视频调度村(社区),有的乡镇资料做得比较好,如仁和镇资料准备比较完善。应急指挥建设方面,钉钉视频调度系统县乡村注册人数已有1179人,激活率达到100%,县应急指挥中心与20个乡镇应急指挥网全部联通,已打通与水利局的网络连接,正规划与其他部门的网络线路,利用电话、微信管理群推广钉钉使用,聘请联通技术人员为管理人员培训,并配备专用电脑,确保各级防指平台指令传达到位、同步一致,稳步提高及时办公处理软件使用率。应急资源共享方面,全县储备防汛应急物资共储备编织袋90000条,编织布40000平方米,救生衣1100件,救生圈700个,工作灯500只,救援绳400根,柱杖200根,应急电源4个,冲锋舟4艘,皮划艇4艘,镀锌铅丝2吨,电缆线4千米,桩木54.7立方米;20个乡镇(街道)共储备编织袋40000条,救生衣600件,救生圈600个,工作灯345只,救援绳300根,防汛物资总价值76.2万元;发电机组52台400千瓦,协议代储块石2万立方米、代储河砂3万立方米。宣传教育方面,组织质安站监管组、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50余人召开了湖南省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大讲堂”视频宣讲学习会,举办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推进会,31家重点企业参加,强化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次”,“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组织乡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业园区40家企业负责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各乡镇(街道)报送安全宣传教育分片保护对口联系名册,16个乡镇、4个街道共计148899户,安全宣传员2900,平均一个安全宣传员对应51户,大多数乡镇、街道目前已经完成安全宣传告知牌粘贴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和安全行为手册,第一轮入户宣传,安全生产月、防溺水、防汛等已完成;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30余场次,发放“遵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5000余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万余份,制作“遵守交通规则、珍惜爱护生命”宣传栏200余个,召开主题班会1000余场;入户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0万余条、粘贴海报150000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