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监管制度。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及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公路路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水路运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参与执法监管和考核评价。
(四)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举报、服务投诉及违章抄告等事项的受理、处理等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门类的信息统计汇总与上报工作。
(五)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六)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的核查与纠正。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及上级执法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70人,退休人员1人,临时人员16人,领导职数1正4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质安中队、治超中队、处罚投诉处理中心。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案件审理股、监察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 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质安中队、治超中队、处罚投诉处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93.9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393.9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
2021年度支出总计393.94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393.9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9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9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万元,占82.25%;项目支出69.94万元,占17.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3.9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393.9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3.9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393.9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3.9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393.9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预算调整为393.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3.94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为39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3.94万元,完成年初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后的预算数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67.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调整后的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增加0.3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调整后的预算为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65.96%,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5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3.1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86.9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45人次,主要是市局领导来调研、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89万元,用于开展党史教育,人数85人,培训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393.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69.94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执行了预算政策要求。我大队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2、保障了大队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3、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我大队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