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大队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综合、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二)案件审理股。编制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工作;受理并督促办理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乡镇移送以及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调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执;协调疑难案件的办理;负责处罚政策的释疑;负责执法案件的备案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三)农产品执法中队。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渔政农机执法中队。负责渔业渔政、自然水域鱼类资源与渔业水域环境,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普法教育,开展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检查,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负卖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畜牧兽医执法中队。负责动物诊疗、兽医、兽药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执法;负责犬类狂犬病免疫点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和非食用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的防疫监督执法;负责动物饲养、生猪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储藏、运输监督执法;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中队。负责宅基地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业环境保护、植物保护检疫、外来物种入侵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相关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案件审理股、畜牧支队、渔政支队、宅基地支队、农产品支队。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2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68万元,下降8.87%。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拨款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13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68万元,下降8.87%。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68万元,下降8.87%。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拨款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2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2.68万元,下降8.87%。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8万元,下降8.87%。主要是因为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30.2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74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30.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2.05%,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04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6.55万元,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另年初预算的其他科目入账时调整至本科目。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9.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3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6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3.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要求,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6个、来宾198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支会议费2.2万元,用于召开各乡镇、街道进行了农业普法会议,人数约550人次,内容为开展普法教育;培训费1.4万元,用于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人数约350人次,内容为开展支付规范化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渔政执法。联合市场监管局餐饮经营单位、渔具店开展全面排查,要求他们不收购和出售河鱼。渔具店经营户不允许出售地龙网、密眼网(小网目)以及可视锚鱼杆。对我县各市场销售的河鱼多次开展集中整治,共收缴河鱼18.2公斤,放生野生活河鱼17.8公斤。开展冷江河垂钓整治,进入3月禁渔期以来,申请专项经费,对全县禁渔工作进行常态化巡查。采取夜间与白天不定时、县城与乡镇联合等方式的执法,共查处电力捕鱼17起,没收电捕鱼工具17套。收缴地笼网1100余米、丝网19匹、橡胶船2艘,放生活鱼获物5.6余公斤,处罚6人,罚款1.46万元,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各乡镇张贴禁渔通告500份。
(二)农机执法。联合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农机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国省道,特别是对赶集赶圩道路、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及时查纠变型拖拉机和农用车非法改拼装,牌证不全、过期,报废车上路,变型拖拉机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对农机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印制宣传资料(温馨提示卡)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将农机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遏制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农产品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印制了《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出动执法人员272人,宣传车辆31台次,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规、假冒劣质农资辨别知识等。以执法检查宣传和书本手册发放宣传方式,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宣传资料5100份。狠抓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在农资产品销售旺季前对我县的农资产品进行拉网式检查监管,杜绝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其进入市场。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加大对生产基地抽样送检。一年来共出动执法车90台次,执法人员577人次,受理来电来信举报件5起。对县城12家农资批发企业及全县乡镇116家零售经营门店和82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和行为规范,共检查农资门店380家次,农资抽样送检样品26个,食用农产品抽样送检样品81个。日常检查及抽样检测发现问题10件,其中5件立案调查,都已结案。
(四)畜牧兽医执法。开展城区农贸市场违规销售猫犬集中整治。2021春节前后,对未经检疫肉类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没有,并对经营者予以立案。发放粘贴《关于严禁违规销售猫犬的告知书》,对相关经营户逐户进行宣传劝导。按照省文件安排,开展廋肉精专项整治,加大对全县饲料店、兽药店的日常检查,从源头杜绝廋肉精。廋肉精专项整治中,对全县400余家生猪、牛、羊养殖场进行廋肉精抽检,共抽检尿样800余份,全部为阴性。开展生猪调运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洲猪瘟,严厉打击生猪违规调运、屠宰等违法行为。向生猪贩运户宣讲新《动物防疫法》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让贩运户意识到规调运的危害性。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采用24小时抽检的方式,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今年共查处畜牧案件13起,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类案件10起,从事动物运输的车辆未备案类案件2起,无证兴办养殖场类案件1起,共罚没款12万元。
(五)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宅基地执法委托给乡镇,从去年开始已与20个乡镇街道签订了宅基地执法委托执法书,委托并长期指导乡镇宅基地执法工作。参与耕地建房及大棚房清理专项行动,处理调解5起,其中清水桥2起,冷水镇2起,东溪街道1起。支持园区重点项目建设行动,保障重点工作推进,处理3起(九小南大门、瓷厂改制房、宁新公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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