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制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制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制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湖南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拟制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制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拟制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8人,离退休人员8人;领导职数1正2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宁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股室5个: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督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医疗保障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宁远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724.6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813.99万元,下降12.4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5,724.63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813.99万元,下降12.4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72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4.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7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62万元,占9.18%;项目支出5,199.01万元,占90.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24.6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813.99万元,下降12.4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24.63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813.99万元,下降12.4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3.99万元,下降12.4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24.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5,724.6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25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724.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2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46.5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199.01万元,支出决算为5,199.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年中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09.57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此项资金列在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名称下。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此项资金列在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名称下。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此项资金列在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名称下。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0.8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38.4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9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4.5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费用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478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市、县领导及工作人员来访,全省、市、县医保基金交叉检查等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85万元,增长221.8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和非税征管经费,支出相应增大。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开支会议费1.76万元,用于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动员会、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永州上线培训会、全市医保基金集中整治暨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电视电话会、医保局人事换届考察会、2021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会,人数880人,会议内容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动员、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永州上线培训、全市医保基金集中整治暨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电视电话会、医保局人事换届考察、2021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开支培训费0.83万元,用于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科干中青班培训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会,人数20人,培训内容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干中青班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57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62万元,项目支出5199.01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绩效目标:
目标1: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全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目标2:扎实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减少患者药品费用开支。
目标3:优化经办服务提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办结率达到100%。
目标4:做到基金监管有力有为,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专项行动有成效、飞行检查出重拳。
目标5: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预算支出不超标。
目标6:医保基金支出实行总额预算与定额控制,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落实落地重大疾病救治制度。
(二)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1399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715035人,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4.39%;
2、组织参与株洲六市联盟低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湖北省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11月份组织本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成了永州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报量工作。我县第三批国采量为2770057(片/粒/袋/支)第五批国采量为722645(片/粒/袋/支)。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了21家公立医疗机构拖欠药品采购货款的问题,对21家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的自立项目收费,窜套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及超项目使用说明收费,违反计价单位和除外内容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进行了有效治理。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梳理参保服务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一次性告知制,确保办事群众只跑一回路,只进一扇门,只排一次队,切实提高医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结合开展“好差评”制度,全面提升服务管理,今年以来,窗口受理业务咨询42718人次,办件132950件(网上办件59097件、现场办件31135件),办结率达到100%,业务量在政务中心进驻单位中排名前三。三是利用政务中心政策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及办事流程,开设两条异地就医转诊专人专岗服务热线,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大力推广激活“湘医保”(医保电子凭证),积极推广宣传网上转诊。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提高,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85%。
4、上半年,通过开展两次自查自纠共追缴医保资金1410064.16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起1人次。下半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县对照省里方案,第一时间谋划,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08条,立行立改108条,追回违规资金171.6万元;定点零售药店自查问题3个,涉及金额70.5元,已经整改3个问题,整改金额70.5元;医保经办机构共排查出问题(含市州督导检查)12个,涉及金额2.18 万元。目前,已经整改7个,整改金额2.18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全市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交叉检查,我县3家医院和2家药店被检,初步统计涉嫌违规金额约300万元。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5、“三公”经费预算指标5.42万元,实际支出5.42万元,较上年降低4.07%。
6、医保基金支出实行了总额预算与定额控制;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共保障了城镇职工8755人次住院待遇,支付基金4888.69万元;保障了城乡居民146931人次住院待遇,支付基金5552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