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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8-18 08:53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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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远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办法;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做好乡镇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表彰。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发行;组织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七)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市、跨县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县民政经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负责民政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民政局共有编制人数120人,实有人数95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8个,其中正科级0个,副科级2个,股级6个;内设股室9个,股级9个。内设事业单位分别是1、县民政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县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县公墓管理所,为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县社会福利院,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县婚姻登记中心,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办公室、规划财务室、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民政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县民政事务中心、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县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县公墓管理所、县社会福利院、县婚姻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062.8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8,545.51万元,增长154.88%。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财政补贴收入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14,062.8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8,545.51万元,增长154.88%。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财政补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6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62.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9万元,占9.61%;项目支出12,711.67万元,占90.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062.85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8,545.51万元,增长154.88%。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062.85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8,545.51万元,增长154.88%。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财政补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3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6%。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89.72万元,增长172.26%。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提标,财政补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3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4.1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5.82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3,734.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3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5.78%,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91.18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47.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03.61万元,支出决算为80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5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1.05万元,支出决算为61.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57.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7,31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其他民政事务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全部归类计入社会保险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入账时按实际入。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1.9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3.4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1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89%,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调整后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1.95万元,增长129.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3万元,占34.6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7万元,占6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5个、来宾1,250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来我单位检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95万元,救助站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万元,主要是接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用车的费用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民政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1.91万元,增长1,176.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实际需要开支,年初根据财政资金预算较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民政局开支会议费0.57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人数约60人,会议内容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开支培训费0.18万元,用于开展社工站培训、99公益宣传培训,人数约170人,培训内容为社工业务、敬老院业务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2%。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民政局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运行用车、救助用车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40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9万元,项目支出12711.6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六十年代精简人员救济数量:全年计划平均发放人数1238人,全年实际完成平均发放人数1167人;
    2、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发放人数:全年计划平均补助人数1550人,全年实际完成平均补助人数1767人;
    3、特困集中供养率:计划特困集中供养率8.6%,实际完成特困集中供养率8.68%;
    4、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人数:计划年平均补助人数42人,实际完成年平均补助人数55人;
    5、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计划年平均救助人数1400人,实际完成平均救助人数1291人;
    6、临时救助人数:计划全年救助人数15630人,实际完成全年救助人数6966人;
    7、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计划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每月救助人数8648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人数平均每月救助6639人,实际完成重度残疾人护 理补贴平均每月救助人数901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人数平均每月救助7805人。
    8、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设:2021年计划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拟增加床位1000张,目前正在申报第二批国开行专项债。
    9、公墓区建设:原计划在4个街道建设公益性公墓,因宁远县城市建设用地紧张,拟在文庙街道建设县级公益性公墓,不再在其他街道建设公墓。目前文庙街道公墓以完成征地,初步规划。
    10、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投入1400万元新建水市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增床位150张,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扫尾工作;五龙山区域性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国土规划手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宁远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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