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养殖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要求,为全县畜牧业、渔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为养殖业生产、市场信息监测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畜牧业、渔业产业发展与资源保护建议,承担产业项目有关技术性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县养殖业技术推广规划和体系建设规划意见,协助组织开展全县养殖业技术推广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参与畜牧水产相关项目的实施、验收。
(四)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饲料、兽药调查研究,收集、预测全县畜牧业、渔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五)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防控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畜禽、水产、牧草、饲料品种资源的调查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品种的申报、登记、引进、繁育、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特色养殖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八)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51人,退休人员35人,临时人员1人,领导职数1正3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综合部 、人力资源部、畜牧发展部、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部、兽医事务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宁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46.8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129.97万元,下降65.52%。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1,646.8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129.97万元,下降65.52%。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4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53万元,占33.19%;项目支出1,100.31万元,占66.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46.8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129.97万元,下降65.52%。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46.8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129.97万元,下降65.52%。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29.97万元,下降65.52%。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646.8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5.95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646.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4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3.1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7.2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5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8.9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其他科目入账时调整至本科目。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调整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调整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调整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08.2万元,支出决算为7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预算,年中调整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1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8.2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3.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3万元,下降45.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万元,占67.4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32.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2,305人次,主要是上级同级领导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是公车加油、维修、保险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16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53万元,项目支出1100.31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021年,我县出栏生猪90.16万头、存栏生猪66.10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5.43万头。出栏肉牛2.2万头,羊3.25万只,出笼家禽798.2万羽,肉兔416.2万只。水产品总量2.45万吨。非洲猪瘟入场监测和常态化监测任务完成率超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22%,新增畜禽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100%,生猪集中屠宰率、生猪产地检疫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市级要求。
(二)生猪稳产保供成效明显
全县新增规模猪场17个,其中年出栏生猪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10个。全县现有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达28个,其中年出栏5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有5个。全面完成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共奖补符合条件的养殖户146户,发放奖补资金450余万元。
(三)九疑山兔产业迅速壮大
引进全国养兔龙头企业河南济源阳光兔业,与我县舜源集团合资成立了湖南伊普吕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九疑山兔产业园16栋兔舍全部投产,现存笼祖代种兔5500只,发展规模养兔户4户。九疑山兔产业园成功争取到国家农村综合试点改革项目资金1000万元(第一年)。
(四)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截至目前,108家畜禽养殖场的提质改造、11个消纳基地的建设已经全部完成,1家有机肥厂主体工程已经完毕,正安装设备,预计2022年3月底投入运营。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22%,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装备率达100%。
(五)织密织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络
一是强制免疫到位。按照“规模场采用程序化免疫、散养户采用整村推进”的模式,全县积极推进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二是排查监测到位。我县建立健全动物疫情包村包户网格化排查制度和动物疫情日排查报告制度。每个规模场,每个行政村都明确了疫病防控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三是严格检疫监督。全县目前共有81名官方兽医,全部通过网络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县屠宰场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完成污水处理系统的提质改造,投入资金15万余元,购买了底盘清洗机、消毒雾化机等,建成车辆洗消通道,已投入运营。2020年,我们就率先在全市将牛结节性皮肤病纳入强制免疫,疫苗购买,免疫注射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2021年继续全额保障。
(六)持续开展了渔业生产和保护工作
在泠江河畔举行2021年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县内8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放流活动,全年共投放各类鱼苗350万尾。2021年7月,开展全县渔类资源普查。共普查养殖主体840户,普查池塘水面面积17700亩,查明宁远县现有水产品种15个。同时,全县开展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新型水产养殖推广工作,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科技活动周为重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印发相关宣传资料2500份;加强对大鲵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规范辖区内养殖和经营利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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