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三)拟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进行业务指导。
(五)组织、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拟制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县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拟制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制定全县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机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动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全县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卫星电视监督管理工作。对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业管理。
(十三)培养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县级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2人;离退休人员8人;临时人员0人;领导职数2正5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级事业单位1个: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内设股室10个:办公室、政工股、艺术股、公共服务股、推广传播与交流合作股、法规与市场管理股、旅游发展股、广播电视管理股、体育发展股、文物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乡村文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603.2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7,289.2万元,增长315%。主要是因为增加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收入。
2021年度支出总计9,603.2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7,289.2万元,增长315%。主要是因为增加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60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3.2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60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3万元,占2.39%;项目支出9,373.29万元,占9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603.22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7,289.2万元,增长31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收入。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603.22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7,289.2万元,增长31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69%。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0.8万元,下降30.72%。主要是因为上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3.2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603.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03.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46.72%,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7.4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2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2.6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在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决算时列入行政运行中。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93.29万元,支出决算为793.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上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5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4.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接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388人次,主要是文旅广体工作中的上级考察调研、各县区同行交流学习、各乡镇的工作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8,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组织人事调整,增加人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960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93万元,项目支出9373.29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五区两城”工作部署,以建设传承舜德文化引领区和文化生态旅游城市为着力点,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坚定的文化自信、过硬的工作措施,攻坚克难,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稳步高。
2021年度宁远县文旅广体局整体支出资金在资金使用上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规范,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局认真自评,2021年度评价得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