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人民防空、勘察设计咨询业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镇(乡)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行业、房地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负责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参与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六)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建房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和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消防人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人防工作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县城规划区和镇(乡)规划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内设股室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信访与执法稽查股、勘察设计和综合验收备案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管理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66人,实有人数6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046.86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76.42万元,增长7.2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实施了老小区改造项目,向上级争取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2021年度支出总计10,046.86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76.42万元,增长7.2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实施了老小区改造项目,向上级争取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4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6.8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19万元,占10.4%;项目支出9,001.67万元,占8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46.86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76.42万元,增长7.2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实施了老小区改造项目,向上级争取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46.8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76.42万元,增长7.2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实施了老小区改造项目,向上级争取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56%。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88.58万元,下降30.76%。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557.8万元,占12.46%;城乡社区支出1,968.28万元,占43.97%;住房保障支出1,950.78万元,占43.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9.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476.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7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9.58%,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5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9.49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0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及部分年初预算其他科目入账时调整至本科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03.64万元,支出决算为703.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5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8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时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5%,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53万元,支出决算为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87.5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完成预算的83.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4万元,占71.9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9万元,占28.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5个、来宾2,263人次,主要是专家评审、迎检、业务交流、召开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1.01万元,增长57.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城雨污分流等工作量增大,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会议费0.7万元,用于召开县城发展规划、城镇体系发展战略会议,人数152人,内容为县城的规划与发展;开支培训费3.95万元,用于开展勘察、测量培训,人数245人,内容为工程设施的勘察测量;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00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19万元,项目支出9001.67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跑市进厅,强化项目包装,资金投入名列全市前茅。我局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共分两批项目包装和申报,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共95个小区;二是坚持项目为主,全力推进建设,建设规模、进度名列全市第一。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共95个小区,其中省民生工程22个、市民生工程20个,县民生工程53个,改造规模排全市第一,2020年12月底之前圆满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务。
今年我县“4类重点对象”和边缘户危房改造计划完成48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20户、低保户178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户(孤儿)、贫困残疾人家庭43户和边缘户39户),截止11月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和边缘户危房改造计划。
二是扎实推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三个全覆盖”。确保住房安全保证全覆盖,我县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覆盖安全性鉴定48398户,鉴定为A、B级的48352户,鉴定为C、D级的46户。5月底,46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完成。确保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2013年以来我县已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9147户,统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0处。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改,我县发现问题户数146户,已全部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县危改办对2019年以来省检、第三方评估、联点督查、审计、巡视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对突出问题要求乡镇(街道)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要求乡镇(街道)5月底前按照房屋鉴定、改造进度、改造效果、资金补助、档案信息等五个方面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三是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以下简称“新版信息系统”)于2020年4月正式上线。5月底,我县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户27290户录入工作。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清仓行动”交办的5项住房安全保障整改行动包含的1206个问题已全部“清仓见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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