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五)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
(八)负责做好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监督及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九)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员的培训、指导。
(十)承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许可的审核、报批、发证等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二)负责受理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三)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
(十四)完成县卫健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医疗与传染病防治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学校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监督股、稽查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3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02.0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0.67万元,下降9.19%。主要是因为按要求缩减经费,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了其他公用经费开支。
2021年度支出总计402.0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0.67万元,下降9.19%。主要是因为按要求缩减经费,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了其他公用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0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2.01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0.67万元,下降9.19%。主要是因为按要求缩减经费,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了其他公用经费开支。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2.01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0.67万元,下降9.19%。主要是因为按要求缩减经费,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了其他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7万元,下降9.19%。主要是因为按要求缩减经费,降低“三公”经费,严控了其他公用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2.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02.0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44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02.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3.5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61.4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1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9.78%,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有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为88.9万元,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8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6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1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4.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4.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缩减,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56.3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43.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3个、来宾465人次,主要是卫生健康监督及新冠防控监督管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主要是行政执法用车的维修保养燃料及保险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支会议费2.56万元,用于召开卫生监督协管及日常执法类会议,人数约160人,会议内容为卫生监督协管及日常执法内容;开支培训费4.25万元,用于开展卫生监督协管、职业病卫生监管、新冠疫情防控监管及日常执法类培训,人数约710人,培训内容为卫生监督协管、职业病卫生监管、新冠疫情防控监管及日常执法内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0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如下:
(一)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自今年1月以来,我局成立了4个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督查组,分别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及托幼机构、重点公共场所及厂矿企业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督查,指导疫情防控要点,为县防控办起草督查通报和督办函,责令其限期整改,为本系统所管辖的小理发店等三小行业制作了500份疫情防控宣传广告图,指导要求全县86家宾馆(酒店)制作健康提示宣传牌90余块。我局局长以及抽调4位业务能力强的卫生监督员联合县委督查室、县防控办以及其他相关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或特殊时期对县医疗机构、学校、重点场所、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疫苗接种进行督查。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分析
(1)“三公”经费控制率。2021年“三公”经费合计6.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48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70万元,无因公出国。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2)固定资产利用率。我局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021年我局编制人数为39人,年末实有人数为31人,退休人员9人,没有超编现象。
2、效率性分析
打击非法行医。在查处非法行医过程中,除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外,根据不法分子的活动特点,实行明察暗访相结合,对于查出的及投诉举报的非法行医案件予以快速查处,出重拳对其严厉打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5件。
3、有效性分析
2021年我局财政总收入402.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01万元,整体支出402.01万元,用于全局各项开支。
4、可持续性分析
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执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打击“两非”为重点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坚持把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紧抓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建立宣传引导和监督指导、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