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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8-18 17:12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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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维定。

(五)负责本镇国土资源、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及民政、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科技、文化、民族宗教、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卫生和健康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镇卫生和健康工作。

(七)充分发挥镇政府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八)负责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19人,退休人员49人,临时人员3人,领导职数4正7副。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直属事业单位5个,内设股室6个,全部纳入2021年综合预算编制范围。内设事业单位分别是太平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太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股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太平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太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46.2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62.01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经费拨款减少,合理控制开支。

2021年度支出总计2046.2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62.01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合理控制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6.2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46.2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313.9万元,占64.21%;项目支出732.33万元,占35.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46.23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62.01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经费拨款减少,合理控制开支。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46.23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462.01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合理控制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6.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2.01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经费减少,合理控制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6.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7.5万元,占45.82%;农林水支出1,108.73万元,占54.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9.7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046.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46.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11.68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78.95万元,支出决算为878.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6.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58.5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735.58万元,支出决算为735.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5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2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68万元,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76万元,下降8.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7.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运用,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8万元,占55.5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4万元,占44.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8个、来宾965人次,主要是来我镇指导、检查工作以及考核工作的各部门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太平镇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主要是公车维护以及油费支出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8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开支会议费8.91万元,用于召开人大、党员代表、乡村振兴、农业、安全生产等会议,人数500人,会议内容为人大、党建、扶贫政策宣讲;开支培训费4.29万元,用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青班培训等其他培训,人数100人,培训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中青班等培训;举办三八妇女节活动,开支1万元,主要是镇干部妇女举办三八妇女节活动(如:跳绳比赛、羽毛球比赛),未举办其他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04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9万元,项目支出732.3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主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凝聚合力。坚持党建引领,把握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建引领放在首位。重点突出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壮大经济省级扶持村坪石头、县级扶持村神旺、留佳位、杨家坪的集体经济发展。扎实开展了农村党员冬训工作、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表彰了225名优秀共产党员,走访了贫困党员50人,接收入党积报分子86名,发展对象44名。圆满完成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村两委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村支两委干部共计168人,168人中,45岁以下年轻干部为97人,占干部总人数的58%,高中学历层次的5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65人,占干部总人数的39%。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英雄模范纪录片,镇村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00多篇。党委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史学习会议,保证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2、村振兴开局良好,产业兴旺。农业产业蓬勃发展,以农业产业为特色,大力发展优势产业。今年抢收早稻1.5万亩,抢插晚稻1.46万亩,种植烤烟3600亩,收购烤烟担数9357担,生猪生产稳产保控,已完成两个标准化养殖小区,预计全年生猪养殖出栏8.2万头。确定了五里坪、白土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重点打造了以太平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核心的“一园三区”建设。园区总投资5000余万元,种植油茶、互叶百千层、葛根、淮山、砂糖橘、西瓜等农作物约2.95万亩。

3、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居民增收。重点项目建设卓有成效。2021年新增投资项目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亿元。投资1.5亿的五里坪水库20万兆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工,现已并网发电,年创税收300万元以上。太平镇持续孵化本镇“一园三区”特色产业,总投资达到5000余万元。通过一园三区产业园建设,解决劳动力就业近1200余人,帮扶贫困人口2500余人脱贫。通过对接企业和合作社带动全镇31个村集体经济发展,31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上下留、白土、野鸭塘等年集体经济收入40万元以上。2021年全镇发展生猪养殖小区3家,规模养殖场27家,太平镇全年生猪年出栏8万头以上。综合治税任务35万元,完成42.3万元,完成率120%。不良贷款清收63万元。

4、疫情防控持续推进,全面发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把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当做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动宣传,组织人员进行疫苗接种,截至12月20日接种第一剂35633人次,第二剂33100人次,第三剂10684人次。对人口密集公共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点管控,对返乡人员进行彻底的摸排,严格按照境外返乡、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摸排日报告制度和日常健康监测,按4321模式进行管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冷链食品进行排查,严格落实市场“三个一”工作要求。

5、安全生产全面抓实,“稳”中求进。今年来,召开党委会上专题或涉及研究安全生产事项36次、召开镇村干部大会13次。充分利用“太平政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悬挂条幅、“村村响”、“路口喇叭”等媒介,滚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下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大型广告牌2块,小型号广告牌18块,悬挂横幅标语78条,村永久性标语语63条,出动宣传车6台,录制小喇叭音频31个;2021年,全镇共开展应急演练6次,参加1000余人次,极大提高了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投入资金18万多元消除安全隐患53处;自筹资金60余万元改建临时停车场3个,填平补齐“断头路”800米,设置减速带10处、警示牌60余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地毯式、全覆盖隐患摸排,重点聚焦道路交通领域等十二个专项及摩托车等车辆摸排整治。配合县交警开展集中整治120余次,扣缴违规摩托车450余台,其中鬼火摩托车和飙车摩托共计70余台,并拘留1人;劝导教育未成年人98人,劝导未戴头盔行为1万余人次,取缔三轮车和电动车非法载客250余台次,查处非法改装摩托210余台次,查处超员车辆60余台次。

6、基础设施全面夯实,补齐短板。镇出资110余万元对太平市场、岭头源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扩宽硬化原供销社通道110米,新建高标准厂棚1500平方米;建加油站一座、垃圾中转站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管网设施11.5公里,新修标准水冲式公共厕所两座。免费开放6个新停车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正有条不紊地实施,禾太公路扩宽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即将开工建设。全镇31个行政村通村公路全部修建完成。投资30万元新建了崤头岭生态公园,31个村都拥有了休闲绿地。

7、社会民生全面保障,安居乐业。我镇享受城镇低保的40户68人,享受农村低保的1161户2644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农村低保相关程序操作,加强对低保户变动情况监控,对新增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通过相关程序纳入到低保范围来。全力抓好多项项民生工程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全面落实残疾人、老年人、孤儿等弱势群体保障,截止2021年12月,累计报批困难临时救助共计671人次384800元,从根本上解决或缓解患病带来的生活压力,全镇现有残疾军人19人,带病退伍人员129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1月份。对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

8、社会大局全面稳定,筑牢根基。高度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注重源头化解,不断压实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本镇平安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平安太平”、“七五”普法和社会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太平建设,年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处理本级及上级信访件共计39件次,均已化解。坚持党委书记、镇长周一大接访活动,今年以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起,稳控涉军人员及重点上访人员80人次,在各类重点特护期间未发生一例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项,实现了零非访目标。扫黑除恶、禁毒、防电信诈骗等工作常抓不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有效维护了太平社会大局的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宁远县太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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