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四)管理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
(七)办理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人数93人,实有人数93人。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直属事业单位5个,内设股室6个,全部纳入2021年综合预算编制范围。内设事业单位分别是清水桥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水桥镇便民服务中心、清水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清水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股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清水桥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水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清水桥镇便民服务中心、清水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清水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17.1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9.1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因为农林水收入较上年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2017.17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9.1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因为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7.1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7.17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265.75万元,占62.75%;项目支出751.42万元,占3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17.1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9.1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因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支出均增加了,具体有农林水工作经费、其他工作经费等。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17.1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9.1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因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支出均增加了,具体有农林水工作经费、其他工作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18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因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支出均增加了,具体有农林水工作经费、其他工作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75万元,占40.54%;城乡社区支出64.4万元,占3.19%;农林水支出1,135.02万元,占56.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4.2万元,预算调整后为2,017.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7.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3.58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17.75万元,支出决算为817.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83.31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84.32万元,支出决算为84.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09.6万元,支出决算为40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47.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科目调整入。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5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72.9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2.6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体化系统入账时调整至其他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62.2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61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5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开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27万元,下降39.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节省的原则,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7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减开支;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5万元,下降40.9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制定更新公务用车运行制度,严格把控公务车加油里程登记台账,控制不必要的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5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3个、来宾1,300人次,主要是进行党建、纪委、农林水、消防安全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主要是购买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加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2.9万元,增长203.2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商品与服务支出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人大会议,人数110人,会议内容为县人大代表选举;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人数120人,培训内容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党纪党规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清水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201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75万元,项目支出751.42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执行了预算政策要求。我镇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2、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了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3、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我镇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4、强化了财政职能工作。顺利推进了税制改革、预算改革、PPP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等。积极化解了财政风险,强化了债务风险。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债务情况,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综合债务率逐年下降;积极强化了财政监管,提升了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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