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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22-08-18 17:25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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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宁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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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远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远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宁远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

(三)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通信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直接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养所。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拟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各类违纪案件。

(十七)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宁远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宁远县公安局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69人,退休人员106人,临时人员1,122人,领导职数1正8副。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总共38个,分别是:内设股室18个:政工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纪委、信访室、法制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大队、预审大队、巡警大队、特警大队、反恐怖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派出机构18个:舜陵派出所、桐山派出所、文庙派出所、东溪派出所、天堂派出所、水市派出所、湾井派出所、九嶷山派出所、冷水派出所、太平派出所、保安派出所、禾亭派出所、仁和派出所、中和派出所、柏家坪派出所、清水桥派出所、鲤溪派出所、五龙山派出所。所属单位2个: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宁远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公安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所。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536.2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64.8万元,增长21.42%,主要是因为本年业务量大,新型违法犯罪增多,侦查难度大,办案成本高,工作任务更为复杂繁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支出总计14,536.2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64.8万元,增长21.42%,主要是因为本年业务量大,新型违法犯罪增多,侦查难度大,办案成本高,工作任务更为复杂繁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36.2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36.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36.2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105万元,占48.88%;项目支出7,431.24万元,占51.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536.24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64.8万元,增长21.42%,主要是因为本年业务量大,新型违法犯罪增多,侦查难度大,办案成本高,工作任务更为复杂繁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536.24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564.8万元,增长21.42%,主要是因为本年业务量大,新型违法犯罪增多,侦查难度大,办案成本高,工作任务更为复杂繁重,导致工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02%。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5.43万元,下降6.48%,主要是因为2021年我局厉行节约压缩行政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196.0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77.18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1,196.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96.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51.6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4,547.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预算调整后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23.47万元,预算调整后为6,208.49万元,支出决算为6,20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预算科目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9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7.8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入账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2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8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8.53万元,支出决算为394.93万元,完成预算的77.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行政开支,所有的办公运行、后勤保障、“三公”经费都倡导简朴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359.75万元,完成预算的76.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行政开支,所有的办公运行、后勤保障、“三公”经费都倡导简朴节约,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18万元,占8.9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75万元,占91.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0个、来宾3,824人次,主要是办案、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9.48万元,我局更新公务用车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27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0.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3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40.23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宁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0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增加757.7万元,增长145.0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项目支出调整和单位人员有所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宁远县公安局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公安工作、政治理论和业务提升学习、各项公安行动推进会议,人数3,480人,会议内容为政治理论和业务提升学习、各项公安工作、任务、行动调度和安排;开支培训费5.2万元,用于开展警衔培训、新警培训、警务技能培训,人数80人,培训内容为警察警务基本技能训练、体能、理论业务和相关公安知识、执法知识、法律知识;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宁远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43.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32%。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远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办案需要及部门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145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5万元,项目支出7431.24万元。从评价结果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我局通过财政部门预算获得资金保障,使行政运行办公和办案工作得以正常运转 。我局严格遵守新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水、电、内务、车辆、公务接待等支出的管理力度,做到厉行节约,合理有效地利用经费,上半年我局在车辆及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较往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日常经费结构也趋于合理。

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进度拨款及支付,坚决杜绝年中无资金支付、年底集中突击拨款支付的现象,确保年内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控制费用跨年度报账,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金使用的范围,尽量避免大额付现,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和完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宁远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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