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远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远县森林公安局是县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能职责:1、依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2、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3、县森林防火办事机构与森林公安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肩负着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打击的重任。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远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刑治股、法制股、消防股、办公室、九嶷山派出所、中和派出所、柏家坪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远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森林公安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4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万元,减少0.77%;支出总计34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万元,减少0.77%。其主要原因是: 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5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52 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6.52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减少0.77%;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6.52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万元,减少0.77%。其主要原因是: 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万元,减少0.77%,其主要原因是: 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346.5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4%,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为17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的年初预算为12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9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的85.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1.06万元,增加25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扩展的需要,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费为5.22万元,购置原因是省局配置车辆购买税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3万元,占26.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1万元,占73.9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6个、来宾604人次,主要是单位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2万元,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省局配置车辆购买税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经常性业务的开展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以“政治建警”为抓手,加强民警政治修养;以“五星支部”为标准,提升队伍战斗力。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严抓执法办案主业,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严控“三公经费”和重点费用开支,“三公经费”在去年支出基础上不增长。2018年度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基本上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较规范,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7万元,比上年减少31.48%。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3.2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等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2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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