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宁远县供销合作联社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供销合作联社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对全县供销社系统企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3、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进一步恢复和完善供销社组织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5、推进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开放办社,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农民致富。
6、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开拓城乡市场,推进乡村流通体系的建立完善,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远县供销合作联社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股、人事保卫股、财会审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宁远县供销合作联社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减少4.13%;支出总计162.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减少4.13%。其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党政负责人有2人退休,减少了在职人员工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3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3 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2.53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减少4.13%;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62.53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减少4.13%。其主要原因是: 改制企业党政负责人有2人退休,减少了在职人员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5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比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万元,减少4.13 %,其主要原因是: 改制企业党政负责人有2人退休,减少了在职人员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类)支出160.53万元,占98.77%;其他支出(类)2万元,占1.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的年初预算为2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严格按预算执行。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的年初预算为1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的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年初无预算,因业务需要,追加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6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93.02%,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个、来宾103人次,主要是单位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好年初部门预算,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同时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跟踪监控,深入开展了支出绩效跟踪评价,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的基础上实施跟踪监控;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的衔接;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至12月底止,全系统完成销售总额2.3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销售1.63亿元,同比增长10.8 %;完成农副产品购进总额3100万元,同比增长14.8%;完成再生资源物质销售3610万元,同比增长2.6%,实现利润总额140万元,同比增长16.7%。
2、农资供应量足价稳
全年共组织调运各种农资商品1.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吨,确保了全县农资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二是全力以赴抓好农资的销售工作。积极指导农资销售企业开展农技、农资配送服务,实行送肥下乡。今年供销社农资销售网店共销售各种化肥、农药1.63亿元,较上年增加1600多万元,其中90%的农资商品是送肥到家的,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购买。三是严把商品质量关口,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流通环节,确保全县农资市场货足、价稳、质优,切实保障了全县农业生产的需求。
3、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供销社控股企业新百家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现代农业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于今年5月开始实施,项目总投资为2486万元。该项目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主要内容,通过产业链接进一步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700万元,预计2020年5月底全面完成。届时,将带动更多的农民由传统的农作物转向蔬菜、瓜类、水果等高效经济作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利于形成农村支柱产业,助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直接带动周边农民500多户从事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增收,人均增收1800元左右,间接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000余人。二是供销社恒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施的宁远县再生资源及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开始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资总额为7519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00多万元。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全县90%以上的再生资源将进入指定专业市场,彻底解决再生资源市场脏、乱、差的经营环境,切断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带动永州市南六县乃至整个永州地区再生资源物质进入集散交易中心,提高再生资源产品附加值和利用率,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优化再生资源产业结构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对农村可利用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集中和统一处理,可有效改善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为乡村振兴构筑生态宜居的坚实基础。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为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直接提供400多名就业岗位,有效安置社会富余劳动力,同时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的农民工从事再生资源产业的经营户1800户,户均增收2000元,对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还可拉动包装、运输、物流、维修等相关产业发展,间接安置农村劳动力1300余人。
4、综合改革工作迈向纵深
一是着力恢复乡镇、村两级社,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将工作重心放在乡镇、村两级社恢复上,着力加强乡镇基层供销社重建恢复、加快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力度,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截至目前,全县乡镇基层社覆盖率达50%,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30%,年底均可达到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进度要求;二是着力搭建“供销惠万家”惠民平台,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我们以“供销惠万家”工程纳入全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范围为契机,继续推进“供销惠万家”惠民工程,一方面积极搭建 “供销惠万家”县域运营中心及县域示范店,目前“供销惠万家”县域运营中心在加紧筹备和建设中,预计今年12月底前可完工开业。另一方面全力加快全县农村“供销惠万家”服务窗口建设进度,已在全县30多个村建立了“供销惠万家”服务网点;三是着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农村土地托管和流转。恒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旗下的新百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福泽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大阳洞脐橙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和组织,在全县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13870亩,流转土地面积10200亩。四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建设。我们根据省社和市社的要求,正积极筹备“宁远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织,更好地引导农民围绕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预计宁远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今年12月底前能挂牌成立。目前,供销社领办、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家,入社社员5446人,带动农户6000多人,成为推动全县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初见成效。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是供销社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今年,我们引进湖南省舂源环保科级有限公司新型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在再生资源产业园内建成占地10亩,日处理餐厨垃圾25吨的餐厨余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生产基地。目前已试运行四个月,成效显著。特别是今年10月,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餐厨垃圾一律不得再进入养殖场,如何妥善、科学处理餐厨垃圾成了当务之急。我县每天仅学校和饭店日产餐厨垃圾保守估计在30吨以上,为此舂源环保公司加快建设,主动作为,承担了全县餐厨垃圾的处理重任。通过公司上下齐心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不仅较好的解决了全县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得到了市、县的认可。
(三)绩效自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很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使用有效,管理规范,评价结果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不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3万元,一是用于召开农资产品调度会议,人数26人,内容为调度农资产品。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餐厨垃圾资源有效运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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