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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9-08-30 08:25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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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行使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及其它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是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行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和传输机构、传输网络、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电影制片、进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行使图书、报纸、复制、发行活动及其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著作权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做好“扫黄打非”相关执法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
    (九)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评比;负责对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市场经营业主(单位)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十)负责受理并查处全县文化市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备案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资金、设施装备的申报、管理、调配。
  (十二)负责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20人;离退休人员2人;临时人员0人;领导职数一正两副。 由于新的三定方案尚未批复,三定方案批复后,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以三定方案为准。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60.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1万元,增长36.12%;支出总计260.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1万元,增长36.12%。其主要原因是: 单位综合执法力度加强,相关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43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6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0.43万元,比上年增加69.1万元,增长36.1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60.43万元,比上年增加69.1万元,增长36.12%。其主要原因是: 单位综合执法力度加强,相关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比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万元,增长36.12%其主要原因是:单位综合执法力度加强,相关业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0.4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1%,其中: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72.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为17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综合执法力度加强,相关业务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执法力度加强相关的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2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6%,主要包括商品与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49.9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70.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09万元,减少0.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37.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保持与去年相同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52.3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6个、来宾650人次,主要是主要是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当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主要是用于日常的执法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4]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3]24号)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6.5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2018年执法业务力度不断加强,扶贫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5万元,用于召开“扫黄打非”等工作会议,人数156人,内容为落实相关的执法力度;开支培训费3.16万元,用于开展青年同志日常执法培训,人数78人,内容为如何更有效的提高执法力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有政府采购的,则如下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宁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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