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据宁远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工业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注册、登记工业园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四)负责工业园内的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审核设计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办工业园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以及地政地籍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内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护。
(七)负责编制工业园环境保护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园内项目的环保设计和工程,核发《环保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验收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负责监督执行防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八)负责工业园内房地产市场管理有关工作,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有关手续。
(九)指导、协调并监督县有关部门设在工业园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负责工业园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工业园对外经济协作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工业园社会事业和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园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保障、社会中介组织的具体管理工作。
(十四)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局、产业发展局、社会公共事务局、招商合作局、下属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即宁远县工业园企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以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91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45.86万元,减少56.29%;支出总计391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45.86万元,减少56.29%。其主要原因是:园区工程项目已移交给产建投建设,其资金收付一并移交。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91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8.86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91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44万元,占23.1%;项目支出3013.42万元,占7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18.86万元,比上年减少5045.86万元,减少56.29%;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18.86万元,比上年减少5045.86万元,减少56.29%。其主要原因是: 园区工程项目已移交给产建投建设,其资金收付一并移交。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45.86万元,减少56.29%,其主要原因是: 园区建设项目减少,相应的资金也一并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63.07万元,占1.61%;交通运输(类)支出408.62万元,占10.4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460.42万元,占37.2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86.75万元,占5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8.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的年初预算为63.07万元,支出决算为6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的年初预算为408.6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项)的年初预算为344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项)的年初预算为198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8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0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30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当年没有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3.33万元,减少22.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1万元,占52.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47.1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5 个、来宾2234人次,主要是接待征地村,扶贫点相关村民和部分县外园区来宁考察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主要是用于公车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产出指标:完成招商引资计划;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完善企业服务,全方位保障园区企业入驻发展;
严格控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年底完成目标。
效益指标:1-12月园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达141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达36.3亿元,同比增长8.2%;规模工业实缴税金达1.69亿元,同比增长21.5%;规模工业用电量4.3亿千瓦时; 进出口额超过3.5亿美元;新增入园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8家;新增5000万元以上的竣工投产工业项目8家;新增入统规模工业企业12家,总数达到89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11家,总量达14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不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7万元,用于召开园区企业代表座谈会、企业运行情况分析、环境治理等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传达省、市、县的相关优惠政策,调度园区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园区环境治理等;开支培训费4.94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等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区洒水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湘公网安备:4311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