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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9-08-30 08:57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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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的责任;负责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配合国家扶贫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帮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策划、论证、上报、评审及储备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信息扶贫、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推进片区扶贫开发,组织协调贫困乡镇的人才技术培训。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信息和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精准扶贫股,财务信息股,开发指导股,金融产业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974.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9.22万元,增长519.77%;支出总计6974.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9.22万元,增长519.77%。其主要原因是:中央扶贫资金加大了对扶贫项目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97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4.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97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9万元,占2.53 %;项目支出6798.08万元,占97.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74.57万元,比上年增加5849.22万元,增长519.77%;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974.57万元,比上年增加5849.22万元,增长519.77%。其主要原因是:中央扶贫资金加大了对扶贫项目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7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49.22万元,增长519.77%,其主要原因是:中央扶贫资金加大了对扶贫项目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7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6974.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7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6%,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为17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的年初预算为13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的年初预算为4133.81万元,支出决算为546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8%,增加的原因是中央扶贫资金加大了对扶贫项目的投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5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安排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7个、来宾570人次,主要是单位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更新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用其他费用项目结余资金调剂使用或需要追加费用预算的,按照费用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经批准后再使用。

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审核,控制费用跨年度报账,确保费用核算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和财务列报,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扶贫项目资金在政府网站上长期公开,在行政村显著位置对项目和资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良好。有力得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地,开展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为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不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召开省市扶贫方面电视电话等会议开支,人数156;开支培训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业务培训等开支,人数221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宁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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