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乡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本乡国土资源、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及民政、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科技、文化、民族宗教、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6、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7、充分发挥乡政府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8、负责本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九疑山瑶族乡政府、计划生育中心、财政所、农业水利中心、社保中心、文教体广电中心、工安药监规划环保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9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3.35万元,增长32.24 %;支出总计149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3.35万元,增长32.24%。其主要原因是: 日常工作需要。
二、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2万元,占100%。
三、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5万元,占79.89%;项目支出299.71万元,占20.11%。
四、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363.35万元,增长32.2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363.35万元,增长32.24%。其主要原因是: 日常工作需要。
五、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90.2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比上年增加363.35万元,增长32.24%,其主要原因是: 日常工作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90.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5万元,占79.89 %;农林水支出299.71万元,占20.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49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05万元减少0.9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19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00万元减少0.79%;项目支出决算数299.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5万元减少1.7 %。与年初预算排相比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合理运用经费。
六、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89%,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支出73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1%,主要包括商品与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7.48万元,比2017年度26.69增加0.79万元,增长2.9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 2017年度持平,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7.88万元,比2017年度17.09万元增加0.79万元,增长4.63%,比年初预算数17.94减少0.06万元,减少0.3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将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 0个团组,0人次,主要是因为该年没有因公出国的事项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万元,当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年初预算数9.64万元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7.88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10批次、5102人次。比年初预算数17.94万元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将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八、关于宁远县九疑山瑶族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干部职工工资、民生保障等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加强政府职能建设,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强预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之广泛服务于九疑山瑶族乡社会经济发展。
我乡始终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积极培植固定税源,拉动经济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乡注重对群众服务的质量,注重民生保障。从整体支出评价结果来看,我单位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程序规范,重大财务事项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经过人大会议批复,财务制度健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37万元,比上年增加552.68%,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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