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远县计划生育协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宁远县计划生育协会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二)围绕人口与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加强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利用“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活动组织开展生殖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性宣传工作,开展社区家庭计划生育指导,广泛普及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爱心助孕、生育关怀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
(四)多渠道募集“生育关怀资金”,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计生项目帮扶,努力为计生贫困家庭对象排忧解难。
(五)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建立和完善基层人口和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整合募集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人口、生殖健康和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计生公益活动,配合政府发展生殖健康、计生产业服务。
(七)加强计生协会能力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促进自身健康有序发展。
(八)开展计生家庭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服务,提高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开展计生家庭“创业贷款贴息”和“三结合”项目工作,助力计生家庭提高发展能力,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宁远县计划生育协会内设机构包括:业务指导股、办公室、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宁远县计划生育协会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宁远县计划生育协会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22万元,减少43.24%;支出总计14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22万元,减少43.24%。其主要原因是:压缩年初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7.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22万元,减少43.2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7.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2.22万元,减少43.24%。其主要原因是: 压缩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22万元,减少43.24 %,其主要原因是: 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7.3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的年初预算为14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当年没有出国出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450人次,主要是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生育关怀特色凸显,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计生协组织将“生育关怀”行动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环节、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品牌来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办法,完善“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协会牵头、群众受益”的工作模式,为育龄群众特别是计生贫困家庭解决了一系列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省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和补助专项各个项目在我县的实施情况,总体情况良好,项目效果已初步显现,且发展势头不错。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各级财政拨付及时,项目单位财务制度健全,手续完善,无浪费和套取专项资金行为,不存在挪用及“雁过拔毛”等违规现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9万元,用于召开计生特殊家庭关爱促进会、计生特殊家庭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综合保险和健康保险、计生特殊家庭重大病住院护理补贴情况安排、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生育关怀行动、基层群众自治等;开支培训费6.5万元,用于开展会员活动日能力建设培训培训,人数260人,内容为会员活动日能力建设;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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