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宁远县专业高效开展资本招商,促进产业发展以‘投’带产业,以‘投’带产值,以‘投’带资本,以‘投’带资源,确保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引导社会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助力宁远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结合宁远发展需要,拟成立总规模5亿元的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
受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遴选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类型、总规模
基金名称: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产业基金总规模:5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模式
直投+子基金。两种投资方式不设比例限制。以子基金进行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对单个子基金认缴出资金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投资于单一项目的专项子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子基金投资于宁远县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中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
三、投资决策
为发挥产业投资基金政策导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联系的副县长担任,其他委员包括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远县财政局、宁远县商务局、宁远县科工局、宁远县司法局、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投资计划,或适时调整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等。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要负责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制定和程序履行。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组建,宁远县政府有权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具有对投资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并具有对违背《合伙协议》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项目投资决策和子基金管理人遴选等工作。
四、管理费
基金按照实际投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基数计提管理费,投资期管理费每年不超过2%,退出期管理费每年不超过1.5%,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开展合作单位尽职调查、专家评审、投资管理、股权退出、日常运营等业务支出与薪酬支出。
若子基金同时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则子基金不再重复支付管理费用。
五、存续期限
产业基金存续期6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1年。
六、投资方向及范围
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
七、基金让利机制
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权以产业投资基金的超额收益为限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有权以其对子基金的超额收益为限向满足相关要求的子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出资人进行让利。
八、申报条件
产业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合格的运营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实缴资本不低于壹仟万元人民币,有一定的社会资金募集能力。
2.完整的管理团队。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团队至少要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融资经验的人员,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专职服务本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经验应当满足但不限于:
(1)熟悉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备发展潜力的产业;
(2)能梳理出宁远县产业链中需要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环节;
(3)具备丰富的一级市场投资经验;
(4)拥有县级以上政府引导母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经验;
(5)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参与过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
(6)储备项目库中与宁远县重点产业相关的项目丰富,并能配合我县对外开展基金招商。
4.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团队具备规范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成熟的项目遴选机制和独立的内部决策机制,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5.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对产业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1%,且须在子基金层面募集社会资本方(包括但不限于上级引导基金的资金和市场化资金),综合类子基金不得低于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专项子基金不受此限制。
九、遴选程序
1.遴选公告。本公告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宁远发布公众号、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众号、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官网及微信官方公众号等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公告日期:2024年8月1日)
2.报送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在2024年8月10日下午17时前,向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联系方式见下文)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3.材料初审。根据招募要求,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对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
4.调查评分。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根据招募评分细则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进行标准化评分(详见附件1),宁远县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财务顾问复核,县纪委监委监督。
5.专家评审。协会邀请外部行业专家等5名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经过核实调查且符合审核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其中30分钟为申报人汇报,15分钟为评审专家提问答疑。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提问时间。评审小组基于申报人的现场汇报、提问答疑和申报材料的内容按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取评审小组评审的平均分值为评审得分,由县纪委监委监督。
标准化评分和评审得分的总得分第一名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申报不足三家的,经评审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单位符合本方案招募条件的,得分高者也可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6.尽职调查。协会对拟选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若尽职调查发现拟选基金管理人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其资格。
7.审议决策。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介绍拟任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评分情况以及尽调情况,审议并投票确定拟任基金管理人。
8.结果公示。协会将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宁远发布公众号、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众号、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官网及微信官方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基金管理机构。
十、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8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资料按附件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npea888@126.com ,同时将5份装订并盖章的纸质版资料报送至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地址:长沙市茶子山中路51号地宝大厦1808室),申报机构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胡小娥
联系电话:13873146844(经本人同意公开)
十一、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
1.《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材料目录》
2.《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报表》
3.《申请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及管理团队情况》
4.《申请机构管理团队投资情况表》
5.《申请机构管理基金情况表》
6.《申请机构储备项目情况表》
7.《关于设立宁远县产业投资基金的承诺函》
8.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十二、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所有。
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