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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会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6-14 14:55
  • 来源: 宁远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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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政府后勤楼A栋705会议室召开了宁远县城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应到代表25名,实到代表25名(其中1名代表迟到);3名旁听代表书面发表了意见。会上22名代表赞成听证方案,并从加强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3名代表反对听证方案,从不同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听证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先由经营者县城乡公交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述公交车票价调整申请及相关情况,市发改委成本调本队和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成本监审结论,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负责人陈述关于宁远县城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方案,听证会代表本着对城市公交事业、对消费者和政府负责的角度,作了发言。现将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1、刘俊兴、郑志宇等代表提出的开空调时段收费2元,不开空调收费1元的意见,听证会不予采纳。理由是分段收费在实际收费过程中操作比较困难,不利于提升我县公共交

通的乘车环境及营造良好的司乘关系,也不能弥补运营亏损,不利于我县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袁志勇、郑晨阳、郑志宇等代表提出的公交卡收费及办卡便民服务的建议:初次办卡免费,遗失补卡收费10元;实行实名制的用户公交公司负责在补卡时无偿结转余额至新卡。听证会代表对此进行了表决,均表示同意。听证会予以采纳,同时要求经营者采取宣传办卡的优惠政策、集中办卡、在公交首未站设立办卡窗口等措施,确保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3、刘俊兴、刘志勇、陈海兵等代表关于增加优惠群体的建议。刘竣兴、刘志勇、陈海兵等代表提出增加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免费乘车的意见,听证会认为城乡低保户以户为单位持证,乘车人员难以明确界定且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听证会暂不予采纳,待国家出台明确的政策后按相关政策执行;对容易界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结合国家对特困人群的人文关怀政策,听证会认为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可持证免费乘车。李文华、陈海兵等代表提出退役军人、参战对象全部免费乘车的意见,因国家和省尚未印发明确的文件,听证方案中已将伤残军警、现役军人、离退休军人列入了免费乘车的人群,且退役军人大部分属义务服兵役人员,这两类人群人数多、不易识别,听证会暂不予采纳,待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后再按相关政策执

行。

4、段明荣、袁志勇、李欣、黄文武、邹社成、陈海霞等代表提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提价要提质、公交车开启空调保障营造良好乘车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听证会认为公交车运营公司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驾驶员要增强优质服务、文明服务、安全行驶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让乘客满意。特别是国家对于开启空调及在密闭的车厢内营造良好的通风换气环境有明确的要求,公交公司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到位。

5、黄满春代表提出“公交车安全有序停放,不影响安全”的建议,由公交公司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6、李美琼代表提出“调价对每天上下班要坐4趟公交车的消费者来说意味着车费翻倍,增大经济压力”的问题。建议经常乘车的人群办理成人公交卡,乘车可享受7.5折(即每趟1.5元)优惠。

7、关于袁志勇代表提出调价后手机移动支付按7.5折优惠的建议,听证会经与经营者会商,因手机支付需要支付手续费给支付平台,决定不予采纳。

8、关于段明荣、唐梅芳代表提出的加强对司机的监督的问题,建议公交公司制定和完善服务、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细则和投诉渠道,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将我县的公共交通打造成一张靓丽的名片。

9、关于郑晨阳等代表提出要公示价格政策的问题。听证会认为要将价格政策公示及宣传的有关要求在印发价格文件时要一并向经营者提出,确保政策公示、宣传到位。

10、关于欧阳群勇、刘俊兴等代表提出公交车成本方面的问题。此次成本以2018年的实际运行数据和交通行业的人员配置等要求进行测算,成本数据仅作为此次定价参考;公交车开启空调电费等运营增加,公交公司须通过成本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等措施降成本、增收入,确保新能源空调公交车持续、正常、安全运营。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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