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县物业服务收费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分类确认等方式,我局确定听证代表25名,听证会旁听人3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点,会期半天。
(二)听证地点
宁远县人民政府后勤楼A栋705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消费者代表(12人):黄顺田、肖红娇、李乾黎、樊艳雯、李志章、李姗、李启艳、黄宝均、田云丽、陈松茂、朱石娟、夏序桃;
经营者和相关利益方代表(7人):李松旺(乐居物业)、李海明(兴业物业)、胡万政(源福物业)、周远征(市监局消保股)、欧阳新星(住保中心)、黄红萍(东溪街道)、欧阳山河(舜陵街道);
政府代表(6人):陈述(县人大)、张艳燕(县政协)、杨云聪(县纪委)、骆力军(县委宣传部)、陈军(县司法局)、周进(县市监局);
旁听人(3人):冯继辉(山水城物业)、王娟(消费者)、李江美(消费者)。
特此公告。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