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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5.20结婚登记工作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5-17 11:13
  • 来源: 宁远县民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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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满足婚姻当事人在特殊日期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和愿望,宁远县民政局决定在520日(星期六)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为爱不放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520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咨询电话0746-7327039

三、办理地点宁远县舜陵街道印山路98号县政府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四、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五、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有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永州市;

3双方有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宁远县且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

4、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在宁远县;

5、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6、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7、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丧偶)。

六、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原件(首页或户籍证明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3、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簿婚姻状况为“离婚”,再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原件(民事调解书、持判决书的需提供生效证明);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本人户口簿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6、湖南省(永州市外)其它市州的户籍居民,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宁远县)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七、温馨提示

1、因520日登记人数较多,为避免等候,请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市民提前预约,并准备好所需材料。

2、办理其他业务请工作日办理,避免长时间等待。

3520日只是一年中平凡的一天,请广大市民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尽量错开登记高峰。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取决于双方感情基础,只要感情好,每一天都是好日子,感谢您对宁远县民政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远县民政局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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