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调整学校学生伙食费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推荐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9时,在县政府后勤楼A栋703室召开。
二、成本监审结论
伙食费每餐单位成本(不含营养餐)分别是:宁远县太平镇中心校3.6563元;宁远县太平镇完小3.5270元;宁远县莲花小学5.5601元。营养餐每餐单位成本分别是:宁远县太平镇中心校1.6509元;宁远县太平镇完小3.2302元。
单位总成本:宁远县太平镇中心校5.3072元,宁远县太平镇完小6.7572元,宁远县莲花小学5.5601元。
三、价格调整方案要点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学生营养餐相关规定及参照周边县区标准,调整伙食费最高标准:
1.县属中学寄宿生330 元/月、中餐生130元/月;
2.城区小学寄宿生310元/月、中餐生130元/月;
3.农村中学寄宿生310元/月、中餐生126元/月;
4.农村小学寄宿生300元/月,中餐生120元/月。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学生家长代表
冼太坤 文庙街道居民
肖仙贤 桐山街道居民
黎新云 太平镇居民
张明涛 水市镇医生
唐明媚 清水桥镇居民
李明旺 中和镇居民
欧阳艳秀 舜陵街道居民
黄如意 舜陵街道居民
周运菊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
吴丹 县政府办公务员
(二)学校代表
李慧萍 印山小学校长
王礼宾 九疑山学校教师
黄振华 宁远二中教师
张尚军 仁和镇中心校教师
(三)人大代表
邹文婷 县文化馆
(四)政协委员
欧阳玉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政府工作部门
杨云聪 县纪委监委公务员
徐小文 县委宣传部公务员
陈军 县司法局公务员
欧阳红娟 县教育局财务人员
周进 县市监局公务员
毛建辉 县消费者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
王春福 县财政局干部
(六)旁听代表
刘珍英 个体工商户
李晓霞 国土局干部
赵旖 财政局干部
(七)听证人
郑生权 县发改局
管波 县发改局
雷敏 县教育局
李沁源 县发改局
五、公示期限
此公示为十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联系。联系人:李沁源 联系电话:18607499876(经本人同意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一 2022年关于宁远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成本监审报告
附件二 2022年关于宁远县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调整听证方案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