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将至,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宁远县打非办特别提醒您提高警惕,防范非法集资,抵御诱惑,守住自己钱袋子。近年来,随着不断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我县非法集资活动有所遏制,但是依然存在潜在风险。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呈现以下特点:
其一,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从过去的农林养种植、房地产销售、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
其二,非法集资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借助互联网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人员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比如宣称“零元购物”、“购物返本”、“房产抵押投资”、“消费=储蓄”并发展会员的“消费返利平台”。
其三,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具体项目、担保物为依托,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欺骗性更强。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宁远县打非办提醒广大居民在投资理财前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非法集资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国务院于2021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文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为了自身的财产安全、家庭和睦,自觉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
感谢居民朋友们对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大力支持,祝您虎年大吉,阖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