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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制”
  • 发布时间:2022-11-12 16:37
  • 来源: 宁远县政府网站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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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的相关要求,严格内容发布审核“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信息三审制即信息制作、保存部门初审(信息录入员,网管员一审),信息公开部门复审(部门负责人二审),批准信息公开的负责人终审(分管领导三审)。经三审后方可上网发布。重大信息还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发布。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都要实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政务新媒体要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应急预案流程报告并转送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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