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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1-27 09:33
  • 来源: 宁远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窗口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024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事项1503,批准采伐总面积0.33万公顷,采伐总蓄积16.33万立方米;“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林地登记备案”事项284件,批准面积3.0571公顷;“占用5公顷以下的临时使用林地审批”和“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事项73件,审批面积总计213.7721公顷;“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事项159件、“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和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等”事项5件。2025年全县共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94起,立案94起,结案87起,正在办理中7起,罚款835.155万元,其中违法使用林地、草地65起,罚款774.6914万元;滥伐林木8起,罚款4.6301万元;毁坏林木7起,罚款5.2455万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4起,罚款2.1980万元;违反林草种苗及植物新品种管理法律法规1起;,罚款0.04万元,破坏湿地案件2起,罚款48.35万元。共申报审批永久性占用林地63.582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145942元;审核审批临时和直服项目占用林地213.7721公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责任传导有衰减。存在“上热下冷”、末端执行不力的问题。比如个别乡镇(街道)对林业工作重视不够,基层林业工作力量不足、林业执法力量不够;乡镇林业技术骨干缺乏,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科技赋能有短板。存在“单兵作战”、智慧林业整合滞后的问题。比如,林业资源“一张图”平台尚未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无人机巡检仅覆盖重点区域30%;林权流转信息平台使用率低,全县仅50%林地完成数字化确权登记。

三是产业升级有瓶颈。存在“小散弱困”、资源优势转化受限的问题。比如,油茶产业发展可看可推的高标准基地不多,林产品加工企业年产值超千万元企业仅2家,90%以上产品以原材料形式外销。

今后,将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落实好县级林长联系乡镇、乡镇级林长联系村的责任体系,发挥好林长“关键少数”作用、林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四员”源头管护作用、林长制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科技提智能,推动智慧林业整合及数据共享。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国家储备林建设、集体林森林经营和“以竹代塑”试点,积极对接国省政策体系,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落户宁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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