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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1-27 09:40
  • 来源: 宁远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远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依托宁远县政府门户网站,精准发布机关简介、政策法规、医疗卫生服务、行政处罚、公共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等内容,累计发布信息91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全面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经全面梳理统计,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构,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采写、收集、审核、报送全流程管理制度,形成工作闭环。

(五)完善监督保障情况。卫生健康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与此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体系尚不完善,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与便民性有待增强,长效工作机制仍需健全;二是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仍需深入推进,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发布渠道相对有限;三是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和传播效果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把控信息公开质量的前提下,着力增加有效信息供给,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持续深入开展。二是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工作实效。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程序合规性和问题解决情况。三是关注公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解读、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民生、促进社会治理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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