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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2-20 14:30
  • 来源: 宁远县政府办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我县以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在网站主要栏目共发布政务信息4094条,图片新闻91条。督促县直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781条信息;共发布各类政府公文21篇,公示公告545条,重要会议19条,图解常务会议16期,完成调查征集9次,结果反馈51条,政策解读42条,县长信箱150封。县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件情况

2024年.我县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5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50件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答复申请人,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及时处理率100%。其中,予以公开41件,不予公开3件,非本部门掌握4件,重复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审核落实、发布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规范。

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4年制发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现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目录,并对外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通过政府网站各单位子栏目及相关专题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各领域内政务信息。一方面对照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要求,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整合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另一方面继续扩展政务公开渠道,线下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30次。

(五)监督考核保障情况

我县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定期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测,督促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将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2024年,全县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66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80

行政强制

1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56.34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34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34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34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非文字类政策解读占比较低,少数重大行政决策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的广度不够;少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还不够优化等。

2025年,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更多地运用视频、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征求意见形式,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合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体验感、满意度。同时,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在做好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扎实组织全县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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