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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1-24 10:05
  • 来源: 县教育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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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宁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 日止。本报告在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联系地址:宁远县教育局电话:0746-7321297  传真: 7324197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信息类别: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政策解读、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招生考试、工作动态、人事任免、重点民生领域等10个大类别。

2.在政府网站发布教育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重点民生领域、规范管理等各类信息33条;通过电子屏幕、公开栏、新媒体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5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自政府网开办以来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主要开设三条渠道: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二是开通咨询电话,实行人工受理;三是及时通过公开栏、公告、纸质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重点民生领域(教育领域)栏目(宁远教育)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及时更新信息,加强与县内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转载、选登重要信息,网站传播能力不断增强。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

2.配置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确保政务网络通畅运行。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3.建立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各股室、细化到人头,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六)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4年,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国两会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发布宁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宁远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宁远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及安全培训的通知》、《关于印发宁远县2024年度乡镇政府农村教育发展考评细则的通知》等重要信息。

2.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解读宁远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宁远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子女课后看护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3.主动报送信息。向县委办、政府办等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向省、市教育网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做到一事一报,及时将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新媒体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审批股                     8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发力,然而仍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的完整性和深度上有所欠缺,回应关切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还需加强,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参与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各股室信息报送的培训与指导,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深度,涉及民生领域的关键信息,做到详尽细致,让公众清晰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进展和成效。同时,完善公众意见反馈处理流程,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回复公众意见,规定严格的回复时限,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众关切,切实提高回应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宁远县教育局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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