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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31 16:08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远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服务人民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全面性,没有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公开信息不及时。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及时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发布时间跟不上实际,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公开信息不准确。在公开政务信息时,缺乏准确性,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发布不够准确,导致公众无法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应该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2、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应该及时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

3、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应该准确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4、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应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力度,让公众能够更加了解政府作,更加参与政府工作,更加参与政府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远县司法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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