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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31 09:37
  • 来源: 宁远县审计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远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县审计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通过全面梳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7月,主动公开了《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宁远县审计局全年收到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网站用户信息保护机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宁远县审计局未建立政务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解读回应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局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及时承办回复12345热线工单和咨询电话,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全年未发生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把握信息公开的时间,尽早尽快:

2、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把握信息公开的时间,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

2024 年宁远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通讯录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联络员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职务

联系方式

宁远县审计局

0746-7222046

万镇

办公室主任

17886999961

吴振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17774685068

附件3

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        宁远县审计局                                  

负责人:          刘小珍                                        

机构地址:        宁远县印山路98                                              

邮编:425600     电话: 0746-7222046    邮箱:nyaudit@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1-930日)

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中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依法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辖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护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工作中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股室有:

1.办公室。

2.审计执行股。

3.审计技术法规股。

4.经济责任审计室。

5.财政金融审计股。

6.行政事业审计股。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8.经贸审计股。

9.政策跟踪和重大项目稽查审计股。

10.财政预算监督检查股。

下属事业单位有:

宁远县审计事务中心


附件4

机构领导信息公开表

序号

领导姓名

职务

分工

1

刘小珍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2

李红茂

党组成员、副局长

1.分管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项目工作。

2.分管深化改革、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

3.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协调有关审计业务,参与重大项目审计,督促所联系审计组如期如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好审计业务质量关。

5.联系行政事业审计股、政策跟踪和重大项目稽查审计股、审计执行股、经贸审计股。

6.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3

吴振宁

党组成员、副局长

1.分管政工、人事、保密工作。

2.负责财务审批。

3.分管工会、妇女、团员、老年工作。

4.协调有关审计业务,参与重大项目审计,督促所联系审计组如期如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好审计业务质量关。

5.联系办公室、审计技术股。

6.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4

欧阳正中

总审计师

1.分管审计业务、档案、内审工作。

2.分管联系村、安全生产、依法治县工作。

3.分管执法检查及审计项目的复核、审查工作。

4.分管审计听证、复议及应诉的准备工作。

5.协调有关审计业务,参与重大项目审计,督促所联系审计组如期如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好审计业务质量关。

6.联系财政金融审计股、审计技术法规股、经济责任审计室、财政预算监督检查股。

7.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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