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远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通过宁远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公告公示类信息40条。
(二)依法申请公开
2023年农业农村局合计办理依法申请公开0件,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农业农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审查原则,认真落实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负责承办,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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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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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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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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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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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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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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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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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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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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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6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6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6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