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分享到:
宁远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31 10:40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远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21条,其中财政预算公开231条、决算公开257条、财政绩效管理公开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8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100%。同时,公开财政职责范围、政府债务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财政部门职能职责,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进行办理。本年度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加强对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完善宁远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于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实行四审制,经过业务股室、机关办公室、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单位信息,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无独立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所有信息公开均发布在宁远县政府网站,在宁远县政府网站设置财政信息公开专栏,由局信息中心具体承办政府公开工作对接,严格落实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同时,组织干部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提升业务能力,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上咨询事项,优化服务,提升公信力。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实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等。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及时有效、准确高效地发布各类财政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