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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31 10:10
  • 来源: 宁远县林业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远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一次告知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主动与重大项目对接制度,独立分设局行政审批股,任命首席审批员,安排3名工作人员专责政务服务。目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业务988件;办理“森林资源流转审批”业务6件;办理“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业务8件;办理“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业务5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业务共94件,其中:省内72件,出省22件;办理“农村居民使用林地建房登记备案”业务92件;办理“占用5公顷以下的临时使用林地审批”业务23件;办理“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业务15件;办理“森林生产用火许可”业务392件;办理“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业务1件。2023年共计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4起,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38起,处罚1445693.5元;滥伐林木5起,处罚11934元;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案1起;总计收缴罚款1457627.5元。共申报审批永久性占用林地164.94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6971903万元;审核审批临时和直服项目占用林地118.187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1.0484万元,确保了我县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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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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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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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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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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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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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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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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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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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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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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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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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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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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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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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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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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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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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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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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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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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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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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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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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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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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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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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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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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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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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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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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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林业各项工作来势很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市、县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

1.基层林业力量薄弱。撤并森林公安分局,林业站划归乡镇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林业工作力量不足、林业执法力量不够。

2.林业局与应急局职责职能不清。林业局没有配备半专业扑灭队伍,人员、车辆、经费划到应急管理局后,发生森林火灾时无法调度全县半专业队伍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影响扑灭火最佳时机,容易造成小火变大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远县林业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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