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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27 15:12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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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宁远县司法局肩负着指导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责,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工作职能,内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与法律事务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工作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党建办)10个股室,中共宁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派出机构有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所属事业单位有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管理监督湖南舜源泽律师事务所、湖南铭慧律师事务所、湖南盛仁律师事务所、湖南恳业律师事务所、湖南箫韶律师事务所、湖南富航律师事务所、永州舜源司法鉴定所、湖南大鹏法律服务所、湖南舜峰法律服务所、湖南群益法律服务所。县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51名,事业单位编制36名,现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75人。2021年,宁远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综合素质,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宁远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宁远县2021年被授予“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单位)”,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九疑山瑶族乡西湾村成功荣获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禾亭小桃源村、湾井镇下灌村、东溪街道红岩村被评为第一批“永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对工作机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人事信息等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内容。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

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

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4 

 0

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动公开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信息公开范围。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宁远县司法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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