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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27 16:49
  • 来源: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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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

持续充实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共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准予许可473件次,撤销许可4件次,行政检查15件次,移交行政处罚案件49宗,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主要做法如下:

1、完善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各领域、各系统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事项,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目标。

2积极推动机关职能、房地产市场运营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抓政务公开。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一站办理”,推进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通过智能大厅系统、并联审批系统以及配套行政流程改革,建立前台与后台、线上与线下融合服务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53.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逐渐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跟上脚步,还有一些方面需加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意识还不够强,还需要在深入探索上下功夫;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主动与各部门对接,努力积累经验,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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