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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27 16:34
  • 来源: 宁远县林业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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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451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425件次,其中发放森林植物检疫证153份,发放木材运输证60份,办理木材采伐证 212份,办结率100%,全都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行政处罚11件起,案件查处率100%,同比下降2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56.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看,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形势较为严峻,各类毁林案件依然在一定范围发生,森林资源在保护和管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盗伐、滥伐林木、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野外违规用火仍然屡禁不止,影响较坏,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

主要特点:一是从各类案件发生的数量看。盗伐、滥伐林木和破坏森林资源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盗伐、滥伐林木现象有所上升、非法运输木材案件有所下降;二是从案件的发生区域看,多为偏远山村为主;三是从案件发生原因来看,因山林承包经营权纠纷引发的滥伐林木和和毁林案件在急剧增加;四是野外违规用火累禁不止,森林火灾案件明显增多。

原因分析:一是我县随着全面封山育林实行限伐禁伐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二是没有明确的综合执法机构、没有经费问题困扰林业行政执法,制约了执法效果;三是森林公安在滥伐林木和森林火灾案件上查处和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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