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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人民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6-03-10 10:13
  • 来源: 宁远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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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宁远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监督机构及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218.76.254.80:8080/)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县人民政府再次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各部门及负有政务公开义务的其他行政机关都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根据《条例》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宁远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能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等栏目;规范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专栏建设,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公开了各自的审批服务流程。二是积极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建立了政府信息报送上传制度,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通过“宁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宁远手机报、红网宁远站、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县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县各部门学习《条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全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9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加强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概况信息。包括我县概况,县政府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主要领导重要活动、领导言论。二是法规文件。包括县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三是规划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四是工作动态。包括宁远动态、部门工作和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快讯。五是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任前公示;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六是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情况;七是行政权力。包括部门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办事流程等。八是公共服务。政府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服务方面的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县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门户网站。“宁远县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县、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二是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汇集了县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图书馆建立了政府信息阅览室。三是新闻媒体。全县发生的重大新闻、县政府下发的公告、紧急通知及有关公告等都会在县电视台播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网络平台申请4件),答复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五、监督机构及工作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开办了QQ群,加强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全年共对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冷水镇政府等6个部门及乡镇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通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度,宁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共收到建议案190件,办结190件,办结率10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远县委员会共收到本县政协委员提案70件,立案69件,办结69件,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7%。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够深化,部分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及时;三是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够完善。

2.改进措施

①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切实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促进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推动政务公开延伸到基层,到各行各业,实现全覆盖。重点抓好行政权力清单等“三清单一目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三公经费、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②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县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③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进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价格、收费信息,积极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全面公开公用事业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政府价格信息。严格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为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

 

宁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2015年度宁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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