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2019年1 月21日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补缴,将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结束受理补缴申请,2020年12月31日前终止缴费。
请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缴费的退役士兵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尽快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逾期不提交申请、不办理补缴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补缴权益,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退役士兵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 0746-7223121
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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