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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1-09 15:17
  • 来源: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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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办发〔20233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

《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行动计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5

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

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宁远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全县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跻身省市先进行列”目标,聚焦服务我县“四个中心”建设,突出补短板、锻长板、扬优势,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健全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着力完善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宁远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质量监测进前列。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四年级和八年级质量监测的学业表现综合排名,2024年进入全省前50名,2025年进入全省前40名,2026年进入全省前30名。

(二)中考成绩争上游。力争3年内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排名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其中:2024年进入全市前五,2025年进入全市前四,2026年稳定在全市前四。

(三)高考成绩创先进。力争3年内全县高考整体质量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做到一年有进步、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其中:2024年全县高考本科录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025年、2026年全县高考本科录取率保持年递增3%以上。全县特控线上线人数保持年递增5%以上。600分以上人数在全市占比,2024年进入全市前六,2025年进入全市前五,2026年进入全市前四,确保每年有学生被清华北大等名校录取。同时,3年内宁远一中力争跻身全市同类学校前四,宁远二中力争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三,宁远三中力争进入全市同类学校前五,职业中专对口高考本科录取率保持年递增3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教师队伍提质行动

1.突出名优师资引领。通过岗位特聘、对口支援等方式引进省内外名师、名校长进驻我县。全力推进永州一中与宁远一中合作共建,引进优秀人才到宁远一中挂任校长、业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接纳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到宁远一中支教。同时,我县每年选派510名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到永州一中及其他省市名校跟岗挂职学习,把外地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和教学资源引入宁远,推进县内高中学校梯次发展、一体发展。鼓励宁远籍在外优秀教师,特别是紧缺专业、高级职称者返宁任教。通过国培和省、市、县各级培训,强化教师全员岗培岗培岗培。抓实“青蓝工程”,突出薄弱学科和青年教师的“头雁”培养。大力实施“名课、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每学年开展全员赛课,评选推送县级名课不少于100节。开展名师(不超过20/年)、名班主任(不超过20/年)、名校长(不超过10/3年)评选。发挥名师工作室引领带动作用,依托名师创建名师工作室,争创一批省、市级名师工作室(23/年),经考核优秀的,由县财政每年奖励工作经费1万元/个。继续开展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表彰。组建教学与考试专业研究团队,完善县、片、校三级教研网络体系,选优配强各级各学科教研带头人,并给予专项经费保障。

2.抓实岗位配备管理。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配齐配强紧缺学科教师。每年9月初,教育、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必须完成下年度教师人才引进和招聘计划审核审批。每年10月初启动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完善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突出教学能力和业绩导向。提高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指标比例。严肃教师职评纪律,严格职评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完善教师辞职和调离刚性约束机制,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副高级以上教师自评聘之日起计算,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管理。严禁违规借调一线教师,坚决整治违规超编、违规临聘教师和“吃空饷”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逐步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建立健全教师岗位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

3.建强学校管理团队。推进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队伍专业化,明确党组织、行政负责人职能分工,实行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实施奖惩,对优秀、良好等次者给予奖励(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15%、良好等次人数不超过20%),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者进行问责。强化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建设,由学校严格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劣者汰”的良性用人机制。完善班主任选聘、考评机制,由学校按月考评、兑现奖惩,分等次发放班主任津贴,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能教善管的班主任队伍。加强学校管理队伍后备“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强化任职资格和素质提升培训,着力推进“四培养两打造”。

4.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大力选树先进典型,提升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精神。推行教师工作日坐班制,在实行弹性上下班的同时,必须确保教师在校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集体教研等坐班时量足额,由学校根据校情制定教师坐班管理办法,坐班考评纳入本校作风建设和内部绩效等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完善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违纪违法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实施内部管理增效行动

5.精准实施督导视导。推动督学责任区职能精准定位,按需科学设置片区,优化人员重组,实行驻片实体化管理。强化督导职能,每学年进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定级,建立问题台账和交办整改销号机制,综合过程督导和集中督导结果形成督评报告,结果与学校行政干部任用及绩效考核挂钩。推行教学专家视导制度。聘请省内一线名师团队,每期为高中学校进行质量诊断不少于2次,并进行常态教学线上跟踪指导。组建县内专家团队,每期对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实地查阅资料、推门听课、现场评课、网上巡课等方式进行视导,视导评分计入办学水平评估,其中集中视导不少于1次,每个专家每学期听课(含网上巡课)不少于50 节。

6.强化教学质量监管。建立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考评体系,每学期进行一次全县质量监测,坚持“从入口看出口”,既看存量又看增量,监测结果与学校干部任用和教师的绩效考核、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县教育局每期质量监测结果实施考评,对在同类学校排位靠后的学校领导班子:第一次进行约谈,第二次挂牌督办,第三次进行组织调整。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每期质量监测结果实施考评,对高中一二年级在市期末检测中连续两期、在省学业合格性考试中每次排名未进全市同类学校前六的,对毕业年级高考质量未实现预期的,视情形对其年级负责人、分管年级校级领导、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等进行问责。

7.着力实施“强基工程”。建立拔尖创新学生早期培养机制,实行拔尖创新学生“一人一档”管理,推行拔尖创新学生培养质量学期追踪考核。推进优质生源培养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优质生源培养基地。高中学校要创新培养模式,努力探索基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校本特色课程,突出因材施教,强化潜能生培养研究和“一对一”精准培训。加强与省内外名校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拔尖创新学生联合培养机制。

8.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严禁学生带手机入校园。加大对网络有害信息、不良网络行为的治理,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加大防溺水、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防性侵知识等宣传力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每期进行一次师生心理筛查,建立师生心理档案,对重点对象实行跟踪管理。每年至少对每位学生开展1次实地家访,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三)实施重教兴学赋能行动

9.营造重教兴教氛围。建立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含省市驻宁单位)联系学校、名师和拔尖创新学生家庭制度,联系人每年深入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城管、教育、文化执法等部门,每个学期开展2次以上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建立健全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妥善处置涉校涉生负面舆情,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校闹”行为。严控面向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需学校配合的专项工作,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全县教育发展成果、优秀师生事迹,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10.加大奖教奖学力度。强化工作实绩导向,加大对一线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每年928日,由县委、县政府举行教育工作表彰大会。加大县教育基金会资金筹措力度,每年奖励为全县教育质量提升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等,并建立拔尖创新学生奖学金制度。同时,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内部教育质量奖励制度,学校经费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要向教学一线倾斜,加大对教学评比和质量奖励的支出。

11.提高一线教师待遇。全县所有教师享有健康体检、免费参观县内国有景点、子女义务教育本校入学等优待政策。对获得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上层级表彰的育人楷模、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等,给予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在银行和医院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等优待(限荣誉称号期内)。在教育系统“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和各级劳动模范、党政部门先进工作者评选等方面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全县所有公办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按6000//人由财政拨付,由各校严格考评、分等发放,高中和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津贴可适当提高标准,不足部分从自有资金中补足,高中学校平均不得超过12000//人,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平均不得超过8000//人。

12.落实教育办学自主。在教育业务、人事、经费管理等方面,充分赋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扩大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法依规设立内设机构、聘用教师、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增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保障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在不产生债务前提下,学校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自主提出年度预算计划,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学校内部绩效津贴分配自主权,健全教师绩效考评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严格实行分等发放。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宁远县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执行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网信办、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文史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共青团、县妇联、县科协、关工委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组织计划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和考评细则,将三年行动目标按年度具体分解到学校,并组织年度考评,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问责。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股室工作人员联系到校,与学校同奖同罚。同时,根据全县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县教育局进行考核,第一年未能完成,对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并核减年度绩效考核奖2000/人。第二年未能完成,对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核减年度绩效考核奖3000/人。第三年未能完成,对县教育局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并核减年度绩效考核奖5000/人。

(二)保障教育经费。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优先保障本级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预算资金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教育使用。保障中央、省、市教育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在指标文件下发后,及时下达资金指标到教育相关资金账号。保障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教育数字化转型、实验仪器设备等教育装备专项经费预算足额并拨付到位。充分保障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健全协同机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县教育局和县属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做好学校编制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及时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保障支持。宣传、政法、网信、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教育的工作合力。

本行动计划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202310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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