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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6-03-09 16:22
  • 来源: 宁远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中共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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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5年,宁远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纳入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和财政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财政建设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规范决策,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重大财政政策、大额资金分配、重要改革举措等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和“三统一”制度,按要求开展文件清理。

(三)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财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财政执法公开透明、全程留痕。聚焦预算执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会计信息质量、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财经违法行为。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裁量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司法裁判,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按规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宣传,提升财政政策透明度和公众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法治思维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加强。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收支矛盾、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复杂难题时,精准施策、系统解决的能力仍需提升。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对不同服务对象(如企业、农户、行政事业单位)的差异化法治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普法形式和内容针对性不够强,精准普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强化。面对新形势、新业态下的财经违法违规行为,部分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实战化培训机制需持续健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骆友情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坚持统筹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财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坚持狠抓整改落实,对上级法治督察反馈问题,亲自部署、督促整改到位。五是坚持强化监督问责,督促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六是坚持落实普法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推动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法治财政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探索建立“法治+财政”专题研讨机制,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法治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升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优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机制和成效。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执法队伍常态化、专业化培训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

(五)推进精准高效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制定并实施差异化普法方案,丰富普法形式和载体。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回应和落实各类监督意见建议,不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有序开展,未发生因行政决策或执法行为不当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更多财政法治力量。

宁远县财政局

2026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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