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审计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审计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审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形成覆盖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审计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三是保障经费投入。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聘任、执法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针对重大政策落实、财政预算执行、民生保障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审计项目,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规范管理。2025年,已完成审计项目及复核项目62个,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2899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9条,提出审计建议46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宁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各类请示、报告、专报等6件,向永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报告6件次,审计要情3篇次,审计专报1篇次;参加巡视巡察9人次,参与上级审计项目4人次。充分发挥了审计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审计制度体系,推进依法审计
一是规范审计程序。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报告审核复核审理等规定。全面推行审计公示、审计进点会、审计结果通报等制度,保障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二是提升审计质量。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强化审计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和充分性。定期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案卷评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涉密信息除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审计项目安排、重大处理处罚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对重要的审计文书(如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事项,均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咨询,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复杂法律问题咨询、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工作,为审计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五)强化制约监督,确保审计权力正确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社会舆论等监督。二是加强内部监督。设立机关纪委或明确专职纪检干部,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三是健全纠错问责机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失误或不当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抓好内部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专题讲座、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审计人员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律法规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审计进点、现场审计、征求意见、整改督查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其守法意识和配合度。
(七)推进整改落实,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是健全整改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协作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管理、跟踪督查、对账销号制度。二是强化整改督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三是推动成果运用。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推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法治思维的系统性运用有待加强
部分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有时未能完全将法治理念、原则和要求贯穿审计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的全过程各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新经济业态、新业务模式下的复杂问题,破解审计难点、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能力尚需提升。
(二)推动审计整改的法治化、刚性约束力有待增强
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机制虽已建立,但依托法治手段、运用法治方式压实整改责任的力度有待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的运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整改“回头看”和问责追责的刚性有待提高。
(三)审计成果的法治转化运用不足
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从个案纠正向系统防范转化的能力有待提升。通过审计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进而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健全领导机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在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审计业务规范。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审计计划管理、现场实施、复核审理、结果报告、整改督查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审计全过程于法有据、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审计文书格式和送达程序,保障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审计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审计机关负责人各层级责任,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
(三)深化普法教育,筑牢法治思想防线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讲法,提升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强化全员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三是拓展宣传阵地。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栏、新媒体等平台,面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营造理解、支持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的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审议意见。二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审计结果公告、部门预决算公开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机关纪检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四、2026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审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法治审计建设,持续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升政治引领力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二是组织全局干部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十五五”审计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推动审计法治化水平再提升
严格落实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审计,强化审计项目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新技术、新领域背景下审计质量提升路径,推动审计监督在依法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三)着力锻造专业化审计队伍,夯实履职保障力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嘱托,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是通过集中学习、网上自学等方式学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审计业务技能比武和审计优秀项目评选,鼓励审计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宁远县审计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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