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应急管理核心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层级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工贸矿山领域2025年共检查企业70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11条,下达责令整改治理48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烟危领域全年累计排查一般隐患138个、重大事故隐患18个,全部录入系统并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2025年累计组织乡镇、街道及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5次,组织“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题培训3期,培训人员120余人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依法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程序,确保应急处突依法高效,2025年对全县5座中型水库,16座小(Ⅰ)水库,139座小(Ⅱ)水库,1座大型水闸,35座水电站及58处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83处山洪灾害易发区开展汛前大检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53处,转移避险202户480人。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运行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行政许可流程,推行告知承诺、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完成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深化法治赋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规范执法、精准服务为抓手,破解企业发展法治难题。严禁以优化营商环境之名放松安全监管,同时推行“柔性执法”模式。2025年,我局公示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及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明确裁量基准与执法边界。公示执法“三张清单”及自由裁量权基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三是加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平台作用,严格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规定,按时上传行政处罚信息,推进信用信息共用共享,切实营造失信惩戒警示氛围。统筹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明确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修复、信用承诺、分类分级监管、联合惩戒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信用监督管理体系。
(四)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将法治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围绕新颁布法律法规、执法实务、风险防范等,组织全员法治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法规标准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与改革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与装备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亲自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督促依法履职。经常对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重大执法决定、重要合同签订等,均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四是重视队伍建设。关心支持法治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应急管理法治实践,将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在工作上、落实到行动上,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履职能力。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组织法治专题研讨,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职工处理复杂问题的法治能力,推动法治理念转化为工作实效。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培训力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载体,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为全局依法行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拓宽柔性执法适用场景与范围,持续开展专家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助力企业防范安全风险、依法合规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法治屏障。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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