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法治引领住建工作,扎实推进省“一规划两纲要”重要部署,不断夯实法治基础,现将县住建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增强思想引领 ,提升法治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局党组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党建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积极在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集中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和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积极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2024年,我局组织重点岗位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积极参加省质安总站、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以党建引领业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各股室人员业务轮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大家参加普法学习和行政执法考试,2024年我局30余人通过行政执法换证考试。
3.多种普法形式并举,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将法律规贯彻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发放普法手册、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发布短视频等方式,在县融媒体、建筑工地、项目售楼部、物业小区等处宣传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施工安全、物业管理等涉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2024年全年发放《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篇)、《商品房买卖温馨提示》2万余册,在县融媒体等媒介发布《商品房买卖温馨提示》4次,制作宣传标语200余条。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1.依法监管,有法必依。我局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重新整理了行政执法清单,并明确责任股室,行政执法工作有条有理。长沙2022年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出台了《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我局根据文件要求,牵头制定了《宁远县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已将限额以上(三层及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建设全过程纳入政府监管。
2、强化监管,不改就究。我局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在建筑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日常监管由局委托给县质安站具体实施。我局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和任务,季度检查一般由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日常监管由县质安站自行组织开展。2024年,我局共实施行政检查205件次,限期未整改到位移交城管立案处罚32件次,移交公安立案1件,移交纪委监委立案调查1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良行为记录13件次。
3.继续推行“互联网+监管”。我局充分运用“智慧住建”、“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工地”、双随机、一公开”“信用永州”等网上平台进行线上审批、线上监管、线上公示,丰富了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2024年,我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9次随机抽查,运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审批许可174件,并在“信用永州”进行了公示。
(三)坚持做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174件,公示行政许可174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174件,移交城管立案处罚案卷32件,移交公安立案调查案卷1件,移交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案卷1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2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2024年共有34件案件通过法制审核。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排查清理工作。我局按照《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和上报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4年对我局牵头制定的《宁远县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统一管理。同时,对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是否失效和妨碍公平竞争进行了排查和清理。
3.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准备证据材料,及时答复和应诉。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法治意识需继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尺度不一致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项目数次违反规定,不按期整改到位,也未得到相应处理。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个别行政执法案卷记录不规范,不全面,行政许可未及时在网上公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二是坚持带头学法。主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条例等,落实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强化机关负责人对应出庭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应出尽出”原则,积极落实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机制。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以学促干,带头示范,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二)打造法治铁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三)做好法治宣传。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重点内容普法“两手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建设领域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