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我局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局管理的重要抓手,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是制定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年初,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实际,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促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编制或修改空间规划、土地出让基准地价、集体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等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关系自然资源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泛或者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有效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主体,主动在政务大厅或办公场所等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力清单、监管事项清单,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权限、实施主体;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及样式、审批时限、结果样式、监督方式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等具体操作流程。
三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制定重大决策、安排重大自然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时,组织专业机构专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基本建立和推行。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定》等制度,规范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2024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案卷评查,共计抽调了5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优秀案卷1份,合格案卷4份,无不合格案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
五是践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舜源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我局的行政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原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完善。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共制定并完成6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3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阳光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容缺受理。三是积极响应全市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暨营商环境评价推进会议要求,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中已试行“清单化”审查,对于一些内容实行“容缺承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93宗,用地面积48.99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62宗,建筑面积60.49万平方米;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及说明8件。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2024年以来,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1件,行政复议案件9件,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林权纠纷等三大类型,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依法依规进行了应复应诉并贯彻落实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确保普法经费。将普法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提前做好工作计划,以争取足额经费,保证宣传培训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民法典和法治宣传月等相关普法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联合参与“宁远县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制作微电影耕地保护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参与程度、法治意识。
(六)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建设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业务培训教育。制定了《宁远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和业务骨干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共计6次,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学素养。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学时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三是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加强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进行了更新、登记,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能持证上岗。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法治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工作多,人手少,工作质量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不断提升,法律法规变化,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及进更新知识,适应新的要求。
三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丰富,乡镇基层所宣传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通过主题教育、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党组会前学法,坚持在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对法治督察中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举措,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效果评估,确保整改事项经得起检验。通过系列措施全面提升了法治建设水平,增强了全局法治观念,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会审、合法性审查、听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下放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坚决落实阳光执法。
(三)加大系统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理论素养,组织人员参加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继续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扩大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