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大局,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上,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促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统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宁远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建任组长,副局长姜海军、刘红续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欧阳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民政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的认识和把握。狠抓“绝大多数”,采取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评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全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法合格率达100%。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进社区”等活动,围绕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为延伸点,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利用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窗口,对便民利民政策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员的作用,由他们利用入户走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惠民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涉及民政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民政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3.建立联动机制协同监管执法。加大民政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监管一体化平台,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加强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动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与政法委、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25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从制度上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聘请法律顾问1名,推荐法治督察员1名,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咨询等工作,有力地推动法治建设落实落地。
4.健全会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机制,对重大疑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案件,由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会审;建立对县级民政部门执法案件联合指导机制,根据县级民政部门执法工作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指导。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不规范地名清理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等行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5.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制度管理。严格依法履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考虑到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我们运用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群众权利救济渠道。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组织民政局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7人次,全局取得执法资格证干部职工共有20人,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4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民政法治工作上作出了积极努力,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法制宣传上有差距。在法制宣传上,手段单一、频次较低,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只了解一些婚姻政策,需了解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社会组织等相关民政政策。二是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比如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不经常,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设备配备不够齐全,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工作部署,立足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在基本民生保障上强化新担当。严格落实“八大行动”工作要求,困难群众救助提标任务全面完成,完成率达100%。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提至700元/月,农村低保5400元/年,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57276人次共10639万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年发放救助资金5732人次共559万元。为特困群体保驾护航,城市和集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9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达7020元/年,全年发放特困人员保障金53439人次共3177万元。加大儿童关爱力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至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提至1600元/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孤儿标准保障,全年发放孤儿保障金3436人次共294.17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3768人次共254.506万元。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两项补贴”分别提高至90元/月,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9294人次共713.64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577人次共815.193万元,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金1528.839万元。二是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激发新效能。投入56万元全面完成27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安全性和便利性。创新“老年食堂+长者学堂”模式,建设6个老年助餐服务点,让老年人能便捷用餐。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创新开展“月互查”模式,通过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检查,民政部门联合多部门检查,真正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提升,为老人们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实现422个行政村“儿童之家”全覆盖,并在20个乡镇(街道)设儿童督导员、422个村(居)设儿童主任,开展10余次专业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素质。投入21万元重点建设7个市级“儿童之家”,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购买第三方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展现新作为。全面完成全县422个群众自治区域地名数据复核,纠正名称归类、拼写、定位偏差等问题,规范地名管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县域内地名采集上图844条,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水平。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牵头完成宁远县-祁阳市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更换宁远县-蓝山县002号界桩。开展“三湘清风之湘地湘名”活动,在湖南经视重点推介柏家坪柏家村的故事和历史。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登记社会组织5家、变更登记16家、注销4家。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助力企业纾困,释放企业活力。联合县公安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家,有力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全县20个乡镇(街道)基层社工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年开展培训12余次,组织开展“湘当有爱四季同行”助老助孤活动,服务惠及老人、儿童5000人次,推进基层社工站成为落实爱民惠民政策、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继续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2.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相关理论知识。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考试,考取执法证。
3.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2024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25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指引,继续深入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在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行民政工作依法行政,寻求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确保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宁远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