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宁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宁远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为“挺进省十强、建设新宁远”发展战略贡献检察力量。现将2024年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首位,召开党组会议15次,开展学习13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向县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案件、重大事项15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支持配合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我院开展的巡察工作,对于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进行销号式落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宁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蓉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军、副检察长奉丽担任副组长,胡威、蔡璐依、黄军辉、龚航为成员。检察长吴蓉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通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和跟踪问题等举措,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和高效化;二是率先垂范抓落实。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课普法,先行一步、以上率下,切实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把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公正司法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
三是丰富普法方式,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以员额检察官为主,由16名检察官担任16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开学季等组织普法课堂进校园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覆盖人数共9000余人。举办主题为“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的检察开放日1次,组织丰富多彩的下乡普法宣传活动、节日法治宣传6次,召开法治讲座16场次,发放普法手册6万册,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增强全民法制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立足检察职能,落实法治建设举措
一是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树立法治权威。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养老诈骗、电信网络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案件。2024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76件6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99件848人。
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检察政策。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5件14人,有力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人,同比上升70%;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2件。
三是积极有效融入社会治理。我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提出对策建议,发出检察建议4件,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涉检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强化首访责任,实质性化解多年信访积案2件,从源头上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案件7件。以更优制度机制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守正创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全面监管。自觉担当“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重责任,突出一体履职、融合履职,以更有力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监督立案、撤案38件,追捕、追诉28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强化执行检察,办理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案件395件。做细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17件,其中,监督再审案件3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活动监督案件31件,支持起诉案件50件。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23件。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实现“4+11”法定办案领域中传统领域全覆盖、新增领域有突破。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汇聚监督合力。进一步深化落实《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共同搭建“司法救助+N”工作模式,联合多部门形成多元化救助体系,确保司法救助案件及时高效办理、救助措施落到实。2024年我院共计为26名生活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2万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其基本生活需求。此外,通过与数据局“民呼我为”平台有效衔接,并签署《关于建立“检察监督+大数据”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了利用大数据拓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的目的,截至目前,已收到县数据局移送线索29条。
三是注重品牌建设,回应民生关切。打造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检察文化品牌”——“顺心办”,并依托该品牌受理群众来信74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部门联合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等制度,持续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质效,按期答复率100%,初信初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到100%。持续扩大“爱特@宁检”检察服务品牌影响力,围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解决问题29个,民事支持起诉49起,其中支持农民工追讨薪资案件47起。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院干警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外部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建引领不放松,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建设。依托市院“青蓝相继”检察人才工作大格局,大力推进“青廉”“青蓝”“青新”的“三青”工程建设,切实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基层检察院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检察业务先进集体”“宁远县最美女能人”等奖项。我院参与拍摄制作的《同心守护童心》荣获2024年全市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短视频大赛一等奖。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团队凝聚力不断增强。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上级文件精神,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强化理想信念。持续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重大报告事项86项。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纠“四风”树新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任前谈话16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性的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落细日常监督,狠抓纪律作风,开展上班纪律检查30次,节假日明察暗访8次,出作风通报12期。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4年,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体现在服务保障宁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履职思路仍需拓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理念和监督本领仍需精进;从严管党治检有差距,检察队伍管理和监督还有待强化。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以“在宁远为宁远”的自觉躬身入局。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融入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锚定建设“永州南部经济发展轴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围绕将宁远打造成永州南部区域经济、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卫生医疗“四个中心”,主动作为。二是以“促事结解心结”的目标定分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三是以“办好案出优案”的追求精雕细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站位全局、自我加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和促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025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实现宁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好司法保障。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