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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3-07 15:34
  • 来源: 宁远县公安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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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公安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宁远公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法治公安建设、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智慧,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1号文件精神,做实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推进基层基础、科技信息化建设,投身全县“发展六仗”,统筹打防管控服稳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安平稳。荣获集体三等功2个,个人三等功7人,二等功1人,47人荣获个人嘉奖,10个基层单位和12名民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现将2024年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站位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工作。县公安局党委精准统筹谋划本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实施意见,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执法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县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建设。把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议程,今年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6次。一是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法治公安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将全局全警的忠诚警魂转化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党委“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政治·业务双提升”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警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将党建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充分释放党建工作的“共振效应”;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制度,完善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宁远公安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依法适用湖南省公安厅新修订的《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公安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我局设立专门机构“法制大队”配备专职法制员6名,对作出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处罚,采取扣押、扣留、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等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同时严格执行《宁远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宁远县公安局法制审核目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文件,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成立由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执法管理委员会主任执法管理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执法决定开展集体审议。三是规范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警系列工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的公安铁军。对巡视巡查出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整改措施28项,取得整改实效。四是素质强警提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网上法治微课堂、以案释法等执法培训,建立完善法考激励奖励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8月4日,参加市局的通过法考人员奖励座谈会,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名民警颁发证书、奖章。五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全量监管的职能优势按照“执法培训实时跟进执法问题”的原则。结合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受立案、执法办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等关键环节,深入基层所队,为基层办案民警释明办案要点,面对面直指问题根源、手把手指导规范执法。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县公安系统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上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监督,及时向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备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逐步完善公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和《中国共产党宁远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县公安局1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事项范围,规范编制流程,健全管理机制,着力解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识模糊、范围认定随意、清单编制不规范、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有效覆盖。三是规范和加强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将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写入制度,纳入考核。聘请1名公职律师组建公职律师队伍,提高全县公安机关的出庭应诉能力。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7件,其中16件一审法院均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全面规范推进警务公开。一是常态化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在全警推行“阳光警务•亮证上岗”,公开亮身份、亮底气、亮形象、亮责任、亮担当,主动将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律按要求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始终坚持阳光警务,案件办理情况、涉案财物措施及照片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依据、办案办事流程、基层服务及监督电话、执法问题投诉一律通过“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实时公开。四是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公安建设浓厚氛围。共开展“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日、110主题宣传、禁毒、交通法规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

(五)创优营商环境,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服务“发展六仗”。服务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持续优环境、促发展、固法治,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经验获公安部推介。一是做实“园区”警务安商。进一步修订完善宁远公安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双二十条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打好“发展六仗”。开展“走找想促”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园区经济纾困解难。二是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护企。2024年1月以来,我局共计涉企案件刑事立案18起,刑事拘留58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16人,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29人,重大责任事故3人,合同诈骗2人,职务侵占1人,集资诈骗1人,非法经营1人,虚开发票犯罪3人,盗窃犯罪1人,其他犯罪5人。对在南部体育新村阻工的冯万辉、冯清华、冯春义、冯俊波等四人,快速处置,立案刑拘;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抓获林展煌、林燕贤等30多人的犯罪团伙,抓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李长春等10余人,岑天河工地财物被盗案,九嶷山娃娃鱼养殖基地财物被盗案,当天发案,当天破案,将盗窃的陈江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由县政府办金融室牵头,精准列管风险主体,现列管14起风险主体。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市霸行霸”等黑恶犯罪,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三是优化服务管理便民。推广“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加强与“湘易办”平台整合,持续推动“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和“一件事一次办”,将369项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项目打包上网,让群众享受“掌上服务、指尖办事”的公安改革红利。

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升。部分基层民警缺乏系统观念和大数据思维,习惯沿用“人海战术”“汗水警务”来被动应对风险挑战,科技兴警、改革强警的现代警务理念树得不牢。受维稳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因素影响,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更注重追求侦破打击等“显绩”,对抓队伍、打基础、稳思想的“夯基固本”工作重视不足。二是能力素质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单位民辅警素质堪忧,执法素养不够、工作能力不足,不愿学、不会做、不敢做,存在“说不过、打不赢、审不开、诉不出”的问题;网络侦查、技术取证、跨部门跨国境办案能力不足,以专业打击应对职业犯罪。三是科技信息化建设有待增效。数据壁垒、系统“烟囱”、应用不深等问题客观存在。技术应用与业务需求“两张皮”,科技实战效果不佳。科技信息化人才、自主创新能力较为欠缺,对外部科技公司依赖度较高。四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基层基础性项目设施建设还有欠账,派出所“五小工程”有待完善,全县无房派出所尚未清零,派出所信息化手段有限、防范控制、侦查打击手段不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管理队伍配备不到位,智能化专业化服务不足,制约了服务实战工作效能。

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年,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法治公安建设总目标,与党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宁远、平安宁远、和谐宁远建设作出新的努力。

宁远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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